10月28日,記者從甘肅省發改委獲悉,為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消納,近日,甘肅省發改委發布《關于2015年新能源企業與電力用戶直接交易的補充通知》,決定再次組織2015年新能源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開展直購電交易。通知明確,本次新能源發電企業可交易電量為2億千瓦時,交易周期為1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明確,本次交易電量規模為,新能源發電企業可交易電量2億千瓦時(原與連鋁簽訂交易合同電量,連鋁公司同意將剩余電量讓出);電力用戶的交易電量按照新能源電量的5倍組織,即大用戶交易總電量為10億千瓦時。
通知規定,準入條件本次交易新能源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需符合《2015年電力用戶與新能源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方案》確定的準入條件,且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新能源發電企業,原與連鋁公司簽訂交易合同的風光電企業。二是電力用戶為2015年10-12月沒有合同交易電量的高載能用戶;三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確定的大用戶直購電政策范圍、且未參與2015年新能源直購電交易的工業企業。
符合條件的電力用戶通過省電力公司進行申報,由省發改委組織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用戶在省電力交易平臺組織交易。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