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從商務部獲悉,商務部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在被問及歐委會對中歐光伏案最低限價調整機制復審調查結果時,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表示,11月4日,歐委會作出披露,基本認同中方的抗辯意見,歐委會擬終止該項調查。
沈丹陽表示,歐委會于今年5月5日對最低限價調整機制發起期中復審。申請方指控中國企業大量申報低價,拉低了基準價格,要求將中國企業報價從作為最低限價調整依據的彭博社價格指數中排除,意在通過復審抬高最低限價,提高中國產品進入歐盟的價格門檻。
沈丹陽表示,商務部為此組織行業協會和企業進行積極的法律抗辯,并與歐委會調查機關進行多次磋商。11月4日,歐委會作出披露,基本認同中方的抗辯意見,指出中國企業報價增加是因為中國光伏產品市場份額擴大,而且中國價格的降幅并未大于國際價格,兩種價格走勢相近。也就是說,包含中國價格在內的現行基準價格,能夠反映全球光伏產品價格總體情況,不需要改變。鑒此,歐委會擬終止該項調查。
沈丹陽還表示,接下來商務部將繼續與歐委會加強溝通和協商,爭取早日恢復光伏產品的自由貿易,促進清潔能源的廣泛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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