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有關要求,經市政府批準,本市將降低非居民銷售氣價和熱價,同時推出區域差別化價格政策。其中非居民氣價于11月20日與上游價格同步調整,非居民熱價于2015-2016年采暖季起實施。這是記者昨日從市發改委獲悉的。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并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通知》要求,上游供應北京的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從11月20日起每立方米降低0.7元。按照上游氣價下調幅度,綜合考慮本市供銷差率等因素,本市非居民氣價每立方米平均降低0.71元。
變化
城六區及郊區實施差別化價格
據了解,根據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及本市貫徹意見的有關精神,充分利用價格杠桿促進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在此次價格調整中,本市首次實施區域差別化資源能源價格政策。
其中,城六區非居民氣價每立方米降低0.62元;通州、順義、大興、昌平、房山、門頭溝、懷柔、平谷、密云和延慶等郊區縣非居民氣價每立方米降低0.86元。通過價格差異引導產業有序調整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氣價下調后,城六區供暖、制冷用氣降為每立方米2.60元,工商業用氣每立方米3.16元;其他區域供暖、制冷用氣每立方米2.36元,工商業用氣每立方米2.92元。發電用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非居民用氣)執行全市統一價格,分別降為每立方米2.51元和2.46元。
同時,本市相應調整非居民供熱價格,從2015-2016年供暖季起,本市按面積交費的非居民供熱價格下調為:城六區每平方米42元,其他區域每平方米40元;按熱計量收費的非居民供熱價格中,基本熱價不變,仍為每平方米18元,計量熱價部分城六區降低為0.25元每千瓦時(69.6元/吉焦),其他區域下調為0.22元每千瓦時(62.27元/吉焦)。對于已經繳費的用戶,供熱企業應當妥善協商退費辦法,嚴格落實價格政策。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保障城市能源安全運行,各級價格部門將加強價格監督檢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依法嚴肅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各相關企業要抓好政策落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做好本市供氣、供熱保障。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