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電力項目核準權限下放后規劃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國家能源局將通過制定電力規劃管理辦法,明確國家五年電力發展規劃的編制、實施、評估、調整、監管等相關要求。
分析人士指出,這份文件的出臺,反映出能源領域供給側改革已引起高度重視。這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首次在能源行業落地的文件。
燃煤電站總量控制
《通知》要求,強化電力規劃指導作用,統籌國家和地方電力發展規劃。通知明確,國家五年電力發展的相關規劃確定各地區規劃期內電力需求預測水平、非化石能源開發目標、省間電力送受能力、火電建設規模及布局、電網發展總體方針及重點建設任務等。
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電力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曾鳴分析稱,從這份《通知》可以看出,發改委和能源局在簡政放權后,明確了以規劃指引項目的思路。要求設定分年度燃煤電站總量控制目標,避免因為火電項目審批權的下放而造成火電裝機的過剩和投資浪費。
《通知》還強調,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會根據重大變化,及時修訂燃煤電站的總量控制目標。這一措施能補救在“十二五”能源發展規劃中,煤電裝機目標設定過高等遺留問題,以適應中國經濟新常態帶來的用電量增速放緩情況。
事實上,自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推進簡政放權,火電項目的核準權下放給地方政府后,山西、陜西、貴州等煤炭資源大省的煤炭企業投資沖動很強,對這些省份煤化工、煤電項目的快速擴張的議論與質疑不斷。
“文件的出臺很及時”,信達證券能源行業首席分析師曹寅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指出,“今年1-10月份,煤電新增發電生產能力4336萬千瓦,接下來還會有更多地區繼續裝機。如果不抑制這種趨勢,到2017年至2018年我國煤電過剩的問題將十分嚴重,煤電企業的經濟效應將大幅惡化”。
11月18日,由華北電力大學發布的《中國煤電產能過剩與投資泡沫》研究報告指出,中國計劃在建的燃煤電廠如果在2020年前全部投產,可能導致約2億千瓦的過剩裝機,同時導致7000億元的投資損失,火電設備的平均利用小時數將下降到3800小時。
實現供需結構優化
近日發改委推出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同時涉及電力、水務等公共事業行業的價格改革也在加速推進中,政策著力點更加注重從供給端發力來支持經濟增長。
所謂“供給側改革”,需要能源產業結構由“重”到“輕”轉變,引導能源發展的主體由產能過剩的傳統能源轉向活力十足的新能源。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只有看到傳統能源行業出現明顯的供給收縮信號時,才能保證有充分的資源從中擠壓出來并流向新能源行業,同時傳統能源行業也因供給端收縮而實現供需結構優化。
“現在,我國能源行業產能過剩明顯,能源領域的供給側改革十分重要。”曾鳴坦陳。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包含五個方面內容:增加勞動力、資金、土地、資源等生產要素的高效投入;促進技術進步、人力資本提升、知識增長等要素升級;培育企業、創業者、創新型地區或園區、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主體;激發各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淘汰落后產業、培育有市場競爭力的新產業和新產品。
據業內人士透露,我國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上報等工作將于明年3月至5月開展,規劃戰略的導向已基本確立,主要集中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煤炭清潔利用、能源體制改革上。
落地到投資方面,清潔能源在未來五年將會迎來發展機遇。“從調整能源結構、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來看,風電、光伏發電要逐步替代火電,重點解決棄風限電的問題,剝離火電資產、轉型到可再生能源上。”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指出。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