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陸上風電因棄風陷入困境時,資源充沛且易就近消納的海上風電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但是由于諸多因素的制約,并未成為投資的熱點。
“卡殼”的海內外風電項目
近日,一座瑞典風場被迫提前10年退役的消息,引發業內關注。
據了解,瑞典Vattenfall公司已經開始拆除其位于瑞典東南部的YttreStengrund10MW海上風電場,該風場建成至今已有14年。瑞典工程公司SvenskSjoentreprenad公司承接了此次海上風電場的拆除工作,預計將于2016年1月完工。
另外,該海上風電場采用5臺NegMicon公司(麥康公司)NM2000-72機組,雖然建成至今已有14年,但自從2014年9月決定退役以來,僅有1臺仍保持運行。
與此同時,國內的海上風電項目也并非順風順水。作為南方電網主推的廣東首個海上風電項目,投資42億元的珠海桂山海上風電項目前期工作已經停滯了超過一年的時間。
資料顯示,投資42億元,總裝機容量為19.8萬千瓦,擬安裝66臺已建設3兆瓦的風電機組,這一項目在2012年4月已經獲得了國家能源局“路條”。
這個曾經被認為是新技術應用、商業模式等進行了大膽創新的海上風電項目,還承擔著海上風電“開發模式示范”“設備國產化示范”“風機基礎型式及施工技術示范”“海島智能電網技術示范”四個示范任務,但現在卻陷入整體停滯,這恰恰反映了當前中國海上風電的開發困局。而除了海洋環評,圍繞在行業內的諸多問題仍待解決。
失之交臂“十二五”目標
最新數據顯示,2014年底列入我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總容量為1053萬千瓦的44個項目,截至今年7月底,已建成投產僅2個,裝機容量6.1萬千瓦,核準在建9個,裝機容量170.2萬千瓦,如果算上此前已建成項目,我國現有海上風電總裝機量僅44萬千瓦。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提到,到2015年,我國累計并網風電裝機達到1億千瓦,年發電量超過1900億千瓦時。其中,海上風電裝機達到500萬千瓦,基本形成完整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風電裝備制造產業。
但根據國家能源局的數據,截至2015年7月底,在建和投產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只有176.3萬千瓦。
毫無疑問,與原設定的海上風電建設目標“相差甚遠”。隨著“十二五”的收官,“十三五”即將開始,海上風電如何破解現行發展困境,仍面臨大考。
眾所周知,海上風電的高成本對行業的發展尤為不利,由于海上風電環境特殊,對于風電機組、輸變電設施、運行維護都有特殊要求,導致無論風機設備還是運維成本都要高于陸上價格。通常海上風電項目成本約為陸上風電的2倍。在風電機組運行壽命一定的情況下,投入成本高自然會增加發電成本。
而另一方面,不高的電價也是制約行業發展的一個根本因素。
2014年前,國家沒有統一的海上風電電價和補貼政策,僅通過采用特許權招標上網電價的方式開發。由于電價政策不明朗,嚴重制約了海上風電發展。2014年6月,國家發改委公布《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明確了海上風電價格政策: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潮間帶風電項目0.75元/千瓦時,近海風電項目0.85元/千瓦時。但電價政策出臺已有一年,海上風電發展并未加快。
一位不愿具名的央企風電開發商表示,0.85元的電價是企業投資積極性較差、產業發展較慢的關鍵原因。
值得說明的是,現有電價政策僅包括2017年以前項目,但風電開發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從測風到投產往往需要數年,而價格政策的波動會對其造成極大影響。2017年后價格如何變化也給海上風電開發企業帶來決策困擾,影響項目進展。
該人士還告訴記者,項目審批難也是導致海上風電項目進展緩慢的原因之一。與陸地風電通常建設在人煙稀少的丘陵地帶不同,海上風電常建于潮間帶和近海,海洋、海事、環保等眾多部門均對此有不同程度的管轄權利。
對此,國家能源局在9月15印發的《關于海上風電項目進展有關情況的通報》中,積極協調海洋、海事、環保部門依然是其中重要內容??梢娭萍s海上風電發展的“多頭管理”依然是個大問題。
中國風能協名譽理事長施鵬飛曾表示,中國海上風電起步較晚規模有限,國產風機關鍵技術依然有待完善,進口風機成本太高,項目周邊缺乏大規模的電網基礎設施,產業鏈配套不完善,導致我國海上風電發展成本難以和新出臺的電價相匹配。
此外,我國的海上風電場大都處于海洋性氣候和大陸性氣候交替影響的區域。這些區域氣候變化大,頻繁遭遇臺風、暴雨、潮汐、巨浪等影響,不利于進行海上風電施工建設。因此,我國東南沿海1年的有效施工天數僅為150天左右。這也導致海上風電場的施工工期延長和維護難度加大,增加了開發成本。
還有業內人士表示,進展慢背后關鍵還是利益,近海涉及眾多利益主體,建設風電一旦與其形成沖突,就需要權衡。比如,建設一個海上風電項目,對當地經濟拉動十分有限,不能對投資、就業、稅收形成帶動,部分地方政府的協調積極性就不高。對于企業來說,在未來發展中,維護好海洋、海事、環保等任何一方的關系都十分重要。
困境之下“十三五”仍需發力
隨著中國能源結構的不斷調整,風能因其巨大的社會和環保效益而被中國政府視為能源發展的重點。去年12月,中國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其中44個海上風電項目被列入建設方案,總容量超過1000萬千瓦,中國還提出了2020年建成3000萬千瓦海上風電發展目標。
然而,必須承認和面對的是,中國海上風電無論從技術方面還是政策和管理方面,與歐洲等發達地區還存在較大的差距。2014年,歐洲新增海上裝機容量148.3萬千瓦,占世界新增總量的87%。目前,中國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只有80多萬千瓦,要實現在2020年建成3000萬千瓦的目標,在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增加與海上風電發展多重困難的大背景下,挑戰相當巨大。
但是施鵬飛表示,雖然風險很多,但隨著國內陸上風電優質資源越來越少,發展海上風電是大勢所趨,必須要有信心。目前中國海上風電由‘積極推進’改為‘穩步發展’。已經安排了1000萬千瓦的海上風電項目做準備,這是一次很好的機會。
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嗅覺更加敏銳,盡管阻力重重,但中國海上風電前進的腳步并未停歇,自2009年起步以來,中國海上風電快速發展,目前已經發展成為緊隨歐洲之后的世界第二大海上風電市場。為了降低成本,中國風電企業正努力創新核心施工技術、突破技術局限。
中國各大電力企業已經或正在開發建設一些海上風電項目,積極推進一大批海上風電項目的前期開發。截至目前,中國國電集團已經在江蘇建成海上風電48.2萬千瓦,是亞洲最大的海上風電場。下一步,國電集團還將重點開發在福建、江蘇等地的多項海上風電項目。
與內陸地區風電能源需求不足的情況不同,業內專家表示,盡管當前國內海上風電的制約因素比較多,但是中國海上風能資源豐富,加快海上風電項目建設,對于促進沿海地區治理大氣霧霾、調整能源結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