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未實行規模指標管理前,各地在加快新能源開發時,注重項目安排,未充分考慮電力市場和并網條件,使得電網建設與新能源項目建設難以統籌協調,導致未并網業主抱怨“上網愁”,已并網業主抱怨“消納難”。在甘肅,僅靠本省電力市場,新能源無法完全消納,棄風的現實擺在眼前。據甘肅省電力公司調度控制中心統計校核數據,2014年甘肅由于電網原因發生棄風電量13.72億千瓦時。由于消納能力不足發生棄風電量6.42億千瓦時,占到了47%。在2014年前,國家對光伏電站建設提出“合理布局、就近接入、當地消納、有序推進”的總體要求。
2014年起,國家對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實行備案規模指標管理,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的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總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下達的規模指標,超出規模指標的項目不納入國家補貼資金支持范圍。業內人士稱,目前我國電源項目與配套電網項目在規劃、核準及建設不同步的現象依然存在。在電源和電網項目均實行核準制時,國家對電源項目和配套電網送出工程分開核準,存在出現電源項目已進入核準環節,而送出工程尚未取得“路條”的情況。
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表示,為了解決新能源發電消納問題,甘肅電力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服務新能源發展。對于經過核準的項目,并入電網運行。同時,對于當地電力市場空間有限、調峰能力不足、跨區通道建設滯后地區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履行告知義務:為避免盲目建設造成大規模棄電損失,明確要求在編制電源項目接入系統設計報告時,加強市場消納研究,論證項目合理投產時間。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