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宏觀經濟運行數據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研室主任、新聞發言人施子海在會上表示,2015年5月份以來,發改委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對環保電價進行了檢查。到目前為止,已對發電企業實施經濟制裁6.35億元,其中扣減脫硫電價6800萬元,沒收環保電價款5.21億元,罰款0.46億元。
施子海表示,今年是落實“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的收官之年,也是脫硫電價向環保電價過渡首個年度。
2015年5月份以來,發改委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環保部門對環保電價進行了檢查,據不完全統計,各地檢查的發電企業大概是670多家,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部分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設施投運力偏低,部分執行環保電價燃煤發電機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排放濃度小時值、均值都超過了限制。
到目前為止,已對發電企業實施經濟制裁6.35億元,其中扣減脫硫電價6800萬元,沒收環保電價款5.21億元,罰款0.46億元。
施子海指出,下一步,發改委將進一步督促相關企業加強整改,推動燃煤發電企業加快環保設備的升級改造,保證脫硫設施正常投入運營,能夠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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