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于12月15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改委能源局等有關部門下發《太陽能利用十三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要求于12月30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該意見稿內容涵蓋光伏發電、光熱發電和太陽能熱利用三個產業的十三五發展規劃意見。對十三五期間的太陽能產業規模發展指標,意見稿提出,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6億千瓦,年發電量達到1700億千瓦,年度總投資額約2000億元。其中,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5億千瓦,地面電站8000萬千瓦,分布式700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顯著擴大,形成西北部大型集中式電站和中東部分部式光伏發電系統并舉的發展格局。
對于結構指標,意見稿指出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在電力結構中的比重約7%,在新增電力裝機結構中的比重約15%,在全國總發電量結構中的比重約2.5%,折合標煤量約5000萬噸,約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的1%,為15%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標的實現提供支撐。在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中,光伏發電占比94%,光熱發電占比6%,西部地區占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的35%,中東部地區占比65%。
對于光伏和光熱的協同發展,意見稿也首次給予了指導意見。在青海、新疆、甘肅、內蒙古等太陽能資源條件好、可開發規模大的地區,各規劃建設1個以外送清潔能源為主的大型光伏發電基地,可結合太陽能熱發電調節性能配置光熱項目容量,并配套建設特高壓外送通道,單個基地規劃外送規模達到200萬千瓦以上。
意見稿還強調,要建立適應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的價格管理政策。繼續完善光伏發電補貼機制,研究出臺明確的太陽能熱發電上網電價,促進太陽能發電產業健康發展,不斷提高太陽能發電產業競爭力。結合電力體制改革要求,探索建立適應新能源微電網發展的價格機制,促進分布式能源供電、供熱發展。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