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15年度環境侵權10大典型案例,其中,常州市環境公益協會訴儲衛清、常州世博爾公司等環境侵權,并成功追償環境修復賠償金283萬余元的環境公益訴訟案入選。最高院給出的入選理由是,受案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很好地發揮了技術專家和專業機構的輔助與支持作用。
據介紹,常州市的環境公益訴訟走在全國前列。早在2011年,常州市檢察院,就聯合環保局、市中級法院、公安局、市法學會等成立了全省首家環保民間組織——常州市環境公益協會。協會可作為民事訴訟的原告,由檢察機關支持起訴,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向污染追償環境修復費用。經過幾年時間的完善,這種公益訴訟模式已成為常州市環境公益維權的常態化機制。
但是,一個難題一直困擾著環境公益協會,即環境侵權案件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技術性,對于污染物認定、損失評估、因果關系認定、環境生態修復方案等問題,通常需要從專業技術的角度作出評判。作為民間組織的環境公益協會無論從技術能力還是法律能力上,都達不到這個要求。
在這起案件中,常州市中級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邀請環境保護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評估,制作生態環境修復方案,很好的發揮了技術專家和專業機構的輔助與支持作用。
此外,法院在對該案作出判決后,將受污染土壤修復方案向社會公布、聽取公眾意見,保障了公眾對環境修復工作的有效參與;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通過市場化運作,將環境修復交由專業公司實施,既有利于解決判決執行的監管,也有利于提高污染治理效率。
目前,當地環境修復工作正在進行中。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