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行動計劃(2015-2017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按照該計劃確定的目標,到2017年,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裝機規模1280萬千瓦,新增裝機580萬千瓦,其中,新增風電裝機26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300萬千瓦、光熱發電裝機20萬千瓦。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終端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15%,20%的電力消費來自可再生能源,30%的城市公共交通、15%的城鎮居民生活、20%的商業及公共建筑用能來自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積達到410萬平方米。
去年7月,國務院批復同意設立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并由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了示范區發展規劃。
圍繞規劃提出的“三大創新、四大工程、五大功能區”建設的總體部署,我省以“三年”為一個時間段,對示范區建設進行探索推進。按照“三年行動計劃”安排,我省在去年年底前,全面梳理資源儲量、電網送出條件等方面情況,制定可再生能源總體發展規劃及重大項目建設等專項規劃,爭取國家對示范區可再生能源建設規模實行計劃單列。按照產業集聚、示范帶頭、先急后緩等原則,科學謀劃布局五大功能區建設。我省還將設立可再生能源擔保基金,開展綠色信貸、股權投資基金和資產證券化業務,推動可再生能源融資模式創新。同時,通過商業模式創新,加快新能源公共交通網絡建設。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