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精品综合人人爽人妻,日本最新不卡免费一区二区,最新日本免费一区二区三区不卡在线,日韩视频无码中字免费观

關于我們 | English | 網站地圖

浙江省諸暨市店口鎮分布式光伏補貼0.82元/千瓦時

2016-01-25 13:43:42 諸暨市政府

近日,浙江省諸暨市店口鎮鎮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店口鎮居民家庭、企業利用屋頂、空地、荒坡等投資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于2016年底前建成并網發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規定,并與取得省、紹興市發改委光伏發電計劃指標的相關企業(單位)簽訂光伏發電項目的,項目建成并通過驗收后,自發電之日起可享受0.82元/千瓦時補貼,其中國家0.42元/千瓦時(有效期20年)、省0.1元/千瓦時(有效期20年)、諸暨市0.2元/千瓦時補貼(有效期5年)政策外,再給與0.1元/千瓦時(截止2016年12月31日)補貼,此項0.1元為投資方與被投資方共同平攤分享。

原文如下:

各行政村(社區、居委會)、企事業單位:

結合我鎮實際,為進一步加快我鎮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的實施意見》(紹政辦發〔2014〕42號)和《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的實施意見》(諸政發〔2014〕4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省新能源示范鎮建設目標,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思路和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鼓勵綠色安全制造,加快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發展模式和產業體系;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廣,積極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一步優化我鎮能源消費結構,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至“十三五”末,全鎮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30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實現較大提升,農村光伏發電項目全面啟動,推廣安裝500戶以上;光伏電池轉換效率、光伏發電系統集成能力不斷提高,發電成本下降明顯,全鎮光伏產業發展水平逐步提升。

二、工作措施

1.繼續推廣屋頂光伏發電,加快行業能源結構調整

鼓勵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方式,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以工業企業為重點,探索規模化投資光伏發電建設試點,建立有效的光伏發電經營模式。優先在工業廠房以及商貿綜合體、專業市場等建筑屋頂建設規模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2.鼓勵發展農村光伏發電,加快農村屋頂光伏建設

在符合建筑條件的新農村中推廣農村屋頂光伏發電,協調國家電網配套設施建設,確保配套電網與光伏發電項目同步推進,積極發展和應用融合先進儲能技術,提高農村光伏能源的利用能力。

3.積極推廣太陽能路燈

在符合條件的行政村(社區、居委會)內推廣太陽能路燈發電,利用太陽能路燈節省電費的同時,積極推廣清潔能源在農村公益事業中的應用。

三、扶持政策

1.扶持對象

店口鎮戶籍家庭和店口鎮域本地企業及注冊地為店口鎮域內的分布式光伏發電企業可享受店口鎮光伏發電補貼政策。

2.投資補助

店口鎮戶籍家庭(電表為居民用電)利用屋頂投資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含貸款投資、自有資金投資),并于2016年年底前建成并網發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規定,并與店口鎮域內注冊的光伏企業(單位)簽訂光伏發電項目的,項目并網通過驗收后,按照每戶每千瓦3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1萬元封頂(補助前500戶)。2016年年底前,各行政村(社區、居委會)、規上企業建設太陽路燈的,按照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每個投資主體10萬元封頂,以上光伏補貼當年發放。

3.發電補貼

店口鎮居民家庭、企業利用屋頂、空地、荒坡等投資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于2016年底前建成并網發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規定,并與取得省、紹興市發改委光伏發電計劃指標的相關企業(單位)簽訂光伏發電項目的,項目建成并通過驗收后,自發電之日起除了享受國家0.42元/千瓦時(有效期20年)、省0.1元/千瓦時(有效期20年)、諸暨市0.2元/千瓦時補貼(有效期5年)政策外,再給與0.1元/千瓦時(截止2016年12月31日)補貼,此項0.1元為投資方與被投資方共同平攤分享。

四、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店口鎮分布式光伏發電推進工作協調小組,由斯朝陽鎮長任組長,朱庭傳鎮長任副組長,經濟發展辦、城鄉規劃建設辦、農業農村辦、招標辦、行政審批服務辦、綜合行政執法辦、社區服務管理辦、社會管理辦、公共服務辦、供電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工作;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辦,負責協調小組日常工作。

2.明確責任分工

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在各領域的應用。

3.加大推廣力度

各駐鎮站所、村(社區、居委會)、要加強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宣傳推廣工作,職能辦公室要做好各項手續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有序引導企業和社會投資光伏發電,積極營造發展氛圍,促進光伏發電規范發展。

店口鎮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4日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