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就《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達到15%,2030年達到20%,“十三五”期間新增投資約2.3萬億元。其中,到2020年底水電開發利用目標3.8億千瓦(抽水蓄能約0.4億千瓦),太陽能發電1.6億千瓦(光伏1.5億千瓦),風力發電2.5億千瓦。
據經濟參考報1月29日消息,據了解,上述規劃在全面推進西南大型水電能源基地和三北風電基地建設的同時,光伏發電近半數規模則是分布式,未來將出臺更多扶持政策,而且要降成本、補短板,首次專門明確可再生能源發電與儲能綜合應用示范基地等重大工程。
世界上眾多國家都將發展水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作為應對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雙重挑戰的重要手段。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初步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能源消費總量43億噸標準煤,同比增長0.9%,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占12%,同比提高0.8個百分點,比2010年提高了3.4個百分點。
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副司長何勇健在日前召開的“2016中國能源發展與創新論壇”上表示,在“十三五”期間和未來十年,要處理好油氣替代煤炭和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關系,能源集中供應大系統和分布式微系統的關系以及清潔低碳發展和國民競爭力的關系問題。
水電水利規劃總院在報送給有關部門的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發展規劃建議稿中提出,西部地區以川、滇、藏為重點,以水電基地重大項目為主,全面推進大型水電能源基地建設,其中包括推進怒江水電規劃報告,研究建立西藏水電開發協調機制,促進藏東南水電基地開發,落實水電消納電力市場和輸電方案等,而東中部地區則主要是合理開發剩余水能資源。
“十三五”風電的布局則是,提高風電消納能力,結合輸電通道積極推動大型風電基地建設,其中三北地區建設規模將達到1.7億千瓦。同時,開發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能資源,建設規模將達到7000萬千瓦。此外,積極穩妥推進海上風電,建設規模將達到1000萬千瓦,推進綜合示范區應用。
“太陽能發電的發展思路是全面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有序建設大型光伏電站,積極推動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院長鄭聲安表示,大型電站和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將分別達到8000萬千瓦和7000萬千瓦,將重點發展以大型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用電價格較高區域為主要依托的屋頂分布式系統和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此外,在青海、甘肅、內蒙古等地區開展商業化、規模化的太陽能熱發電技術示范,建設規模將達到1000萬千瓦。
據了解,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中重點提及在新能源發展規模比較大的地區布局適當規模的抽水蓄能電站,建立風水、風光水、風光火等聯合運行基地,積極探索不同場景、技術、規模和領域的儲能商業應用,規范相關標準和檢測體系。國家電網則建議將總規模分解到省,進一步明確可再生能源基地消納市場。
此外,降成本也是“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任務。“我們需要一個相對合理的能源價格和電力價格來支撐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現在國家已有很明確的政策導向了,降電價是必然趨勢,補貼也不可能全部滿足,必須倒逼成本下降,優勝劣汰。”何勇健表示。
按照水電水利規劃總院設定的目標,“十三五”末考慮環境成本,資源富集區、不棄風條件下新建風電項目電價與當地火電上網電價相當,而國家能源局則提出,光伏發電力爭2020年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