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華東監管局、安徽省物價局及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聯合發布通知,對“先建先得”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建設管理工作進行部署,以充分利用安徽省光伏發電地面站址資源,進一步調動投資企業積極性,促進安徽省光伏發電的健康發展。
根據通知要求,“先建先得”地面分布式光伏電站,原則上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且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項目建成后,按照并網先后順序,滾動納入國家安排安徽省的年度建設規模。申請備案的項目,原則上應是3年滾動開發計劃內項目。
同時,通知明確了光伏發電項目的標桿電價標準。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備案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執行2016年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2016年以前備案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但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運的光伏發電項目,執行2016年上網標桿電價。
“先建先得”政策為安徽省能源局于2015年5月提出,以推進光伏電站的開發建設。根據通知要求,2萬千瓦以下的分布式地面電站備案項目在具備開工條件后可先行建設,并網后所需建設規模,首先爭取從當年國家追加規模中安排,其次從未按期建成的中標項目規模中等容量替代,第三從下年度建設規模招標中優先解決。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