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推廣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積極推進全省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步伐。
《通知》要求,各地要將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納入到城鄉規劃和區段、地塊城市設計中,鼓勵利用建筑物屋面、立面,建設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根據《通知》安排,具備條件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區、工業(農業)園區及高等院校等,應當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在不影響建筑景觀效果、結構安全、功能和使用壽命的前提下,鼓勵對既有建筑進行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加裝改造。
《通知》強調,新建建筑采用太陽能光伏系統應與建筑工程進行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達到光伏系統與建筑的良好結合。鼓勵采用光伏屋面材料、光伏玻璃幕墻等與建筑材料復合在一起的建材型光伏構件。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方式,鼓勵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優先在工商企業、大型會展場館、體育場館、機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建筑屋頂及空閑場地建設規模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在學校、黨政機關、醫院、科研單位和城鄉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頂推廣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城市、重點鎮、產業園區、旅游風景區、新農村建設的新建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的照明設施以及具備條件的城鎮道路交通信號燈等,優先采用太陽能光伏照明系統,并對現有設施逐步進行改造。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