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期發文進一步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擴圍后試點將覆蓋全國18個省級電網和1個區域電網,標志著我國輸配電價改革全面提速。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14日在發展改革委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自2014年首次在深圳市啟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以來,我國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去年在蒙西、安徽、湖北、寧夏、云南、貴州6個省級電網開展了先行試點。
今年,將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陜西、江西、湖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等12個省級電網,以及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省份的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說,積極穩妥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對網絡型自然壟斷的電網輸配電環節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輸配電價,將為進一步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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