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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替代能源的不確定性引發的關于能源供給側改革的思考

2016-03-17 13:57:20 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聯合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推出2016年兩會報道特別策劃:《兩會專家談》。北大經濟學院院長孫祁祥等幾十位學者發文探討新常態下中國經濟的轉型之路,發聲國企改革、互聯網金融等改革議題。

一、對傳統能源進行“清潔替代”以成大勢

能源是國家的戰略性資源,是一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近幾十年來,煤、石油等傳統能源的稀缺問題以及使用傳統能源所導致的環境和氣候問題嚴重阻礙了我國的可持續發展。對傳統能源進行“清潔替代”以成保障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大勢。

生物質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的開發是我國發展替代能源的重點方向之一。我國“十一五”以來,國家先后出臺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規劃》、《生物質能源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等法規政策,“十三五”期間我國仍然面臨著穩增長的壓力,發展清潔能源將成為我國應對傳統能源短缺,污染問題的主要思路之一,生物質發電等領域相關投入有望大幅提升。

二、“替代能源”開發面臨著諸多不確定性

我們以生物質能為例來闡述“替代能源”開發面臨的不確定性。

目前似乎存在著普遍的共識:生物質能具有可再生性、清潔性、經濟性等多方面的優勢,既能緩解傳統能源供應緊張問題、優化能源結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又能實現溫室氣體減排、減少霧霾、改善生態環境,還能促進區域經濟增長,提高農民收入。然而,隨著生物質能的崛起,由開發生物質能所導致的問題和矛盾不斷暴露,開發生物質能這種以增加替代能源供給的政策思路也面臨著種種潛在的風險。

我們通過廣泛研究多國的案例,從環境資源效應、社會經濟效應和政策效果等方面對開發生物質能的綜合效應進行了多方位的評估和分析,發現:

(1)生物質能是否可再生、是否清潔、對水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等問題都還存在不小的爭議:

生物質能的可再生性取決于其整個開發生命周期過程中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程度,其可再生性很大程度取決于開發生物質能地域的資源稟賦、自然條件、經濟狀況、技術水平等,所以現有研究也暫無定論。但眾多研究表明,生命周期評價邊界越寬,研究結果表明生物質能的可再生性越低,在一些發展中國家生物質能甚至是一種完全不可再生能源;

現在對于生物質能的清潔性還存在較大爭議。一些學者認為,生物質能是釋放CO2的化石能作用的逆向過程,是一種清潔能源。但仍有證據表明,生物質能并不如預期的那樣清潔,一方面生物質能原料種植階段將破壞碳匯、釋放碳封存量;另一方面對其副產物進行處理的過程中將產生大量的碳排放,而且技術落后的國家開發生物質能產生的溫室氣體要遠遠高于技術發達的國家;此外,有些生物質能(如生物柴油)還會導致更多的氮氧化物排放。而且,化石能源與生物質能的競爭將降低化石能源價格,從而刺激經濟活動的增加而導致更多的污染排放。

生物質能對水資源的影響體現在對水資源的消耗和水質的污染兩方面。有些研究認為,大力推進生物質能將會使淡水資源受到嚴重威脅。

開發生物質會占用空間、破壞土地、水體,從而破壞陸地及水體中的生物多樣性。

(2)我們從開發生物質能對收入及就業、糧食安全的影響以及開發生物質能的經濟成本三個方面進行了生物質能的社會經濟效應分析。總體來說,開發生物質能的社會經濟效應也是不確定的,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方面,開發生物質能在短期提高了農民的收入,調動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并提供了一定的就業機會;另一方面,生物質能的市場很脆弱,開發生物質能對國民收入以及就業水平的影響并不穩定,農民和很多相關經濟體要承擔很大的市場風險。

盡管有學者堅持可以利用“邊際土地”種植能源作物,但生物質能“與糧爭地”、“與糧爭水”的現象廣泛存在,不少學者堅持開發生物質能會加劇全球糧食安全問題;此外,“人車爭糧”的問題將使窮人的面包變成富人的汽車燃油,必然進一步加劇全球糧食安全問題;而且,主流聲音認為開發生物質能會導致全球糧食價格波動上升,嚴重削弱全球減貧的成果,使更多的人陷入貧困的境地。

即便只考慮開發生物質能的經濟成本,也并不能得出生物質能就比石油等傳統能源更為經濟劃算的結論。開發生物質能的經濟成本地區差異很大,在美國、巴西開發生物質能的成本低于國際油價,短期能夠獲益,但在歐洲等國,開發生物質能可能無利可圖。對一些資源稟賦不足或技術落后的發展中國家而言,開發生物質能也很可能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三、能源供給側亟需改革

根據能源供需矛盾解決的著手點進行分類,能源管理可分為供給管理(SupplySideManagement,SSM)和需求管理(DemandSideManagement,DSM)。供給管理是從能源供給的角度出發,對能源的生產者施加影響以保證資源的有效供給,將供需矛盾的解決方式重點放在資源的供給上。供給管理的主要方式是能源替代和貿易替代:能源替代主要是尋求替代性能源,實現能源利用的多元化;貿易替代則主要是通過進口能源及產業轉移兩種方式進行。需求管理由ClarkGellings于1984年正式提出,概括而言,需求管理是指在資源約束條件下,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等措施規范使用者行為,提高資源的質量和利用效率,降低經濟增長對高能耗行業的依賴。

發展中國家進行能源需求管理面臨著非常多的挑戰。對很多發展中國家而言,高能耗產業是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一味強制淘汰或限制必然導致決定國家經濟命脈的關鍵行業產品的供給不足,直接影響國家各方面的發展。因此,發展中國家實現能源管理方式從供給管理轉變為需求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可能在很長一段時間都還得仰賴供給管理的思路。然而,從我們的研究結果可以看出,開發生物質能等可新能源以增加能源供給這一思路確實面臨著許多的不確定性,也亟需進行供給側的改革。

首先,需事先開展系統、科學的評估。生物質能等替代能源的開發是一項系統工程。基于我們的研究可知,開發生物質能等能源替代戰略并不是一味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靈丹妙藥。我們應當理性對待替代能源的發展,各地區根據自身的情況系統評估開替代能源的各種優劣,因地制宜,冷靜而審慎地做出決策,不能盲目跟風;

其次,技術和研發等供給先行。像光伏、風電、生物質能等替代能源的“清潔性”、“可再生性”、“生態友好性”都必須以先進的技術水平為保障,否則可能只實現了消費終端的清潔和可持續,而把資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留在了生產環節,造成“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假象。因此,政府、機構、社會應先加大對新能源技術和研發的支持。由于開發成本高居不下以及傳統能源價格的波動等因素,替代能源的開發面臨著極大的市場風險。為了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替代能源的技術研發等行業,一方面要完善健全相關市場機制,另一方面要建立起配額制等具有法律保障性和補貼等具有激勵性的機制,保障創新性資本的基本利益。

再次,不能盲目“以需定供”。開發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之類的能源供給管理思路是為滿足需求而采取的外延式、粗放式管理方式。這種方式將助長各行業的能源消耗,不利于形成倒逼機制,促進高能耗行業進行體制和技術創新,從而提高能耗效率。最關鍵的是,若不控制能源需求,任何資源都是有限的,而且都會從相對稀缺最終過渡到絕對稀缺。由于生物質能等替代性能源的可再生性受多種因素影響,最終也會達到供給的極限。因此,要以逐步提高行業能耗效率的前提下實現化石能源的“清潔替代”,促進各行業自我更新改造,提升行業能耗效率,為國民經濟增長注入長期的動力。(季曦作者系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博士)




責任編輯: 李穎

標簽:替代能源,傳統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