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近日經新華社全文發布。《規劃綱要》開篇即提出,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是今后5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資源環境”是與“經濟發展”、“創新驅動”、“民生福祉”相并列的四大指標之一。這為未來5年我國能源、資源、環境發展確定了方向。
《規劃綱要》明確,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主體功能區布局和生態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規劃綱要》明確,必須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必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可持續發展,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為全球生態安全做出新貢獻。
在積極穩妥化解產能過剩方面《規劃綱要》提出,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實現市場出清。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通過兼并重組、債務重組、破產清算、盤活資產,加快鋼鐵、煤炭等行業過剩產能退出,分類有序、積極穩妥處置退出企業,妥善做好人員安置等工作。
《規劃綱要》在第三十章明確提出,深入推進能源革命,著力推動能源生產利用方式變革,優化能源供給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維護國家能源安全。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升級,優化建設國家綜合能源基地,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限制東部、控制中部和東北、優化西部地區煤炭資源開發,推進大型煤炭基地綠色化開采和改造,鼓勵采用新技術發展煤電。加強陸上和海上油氣勘探開發,有序開放礦業權,積極開發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油(氣)。同時,這一章還提出包括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非常規油氣等在內的“十三五”期間能源領域八大重點工程。
在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方面《規劃綱要》提出,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的資源觀,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大幅提高資源利用綜合效益。強化礦產資源規劃管控,嚴格分區管理、總量控制和開采準入制度,加強復合礦區開發的統籌協調。支持礦山企業技術和工藝改造,引導小型礦山兼并重組,關閉技術落后、破壞環境的礦山。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實施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范工程、礦產資源保護和儲備工程,提高礦產資源開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完善優勢礦產限產保值機制。建立礦產資源國家權益金制度,健全礦產資源稅費制度。開展找礦突破行動。
“綠色礦山與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被列為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五個重大工程之一。具體措施包括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著力推進技術、產業和管理模式創新,引領傳統礦業轉型升級,在資源富集、管理創新能力強的地區,選擇50個重點地區開展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
此外,《規劃綱要》還提出,加強海洋資源勘探與開發,深入開展極地大洋科學考察。實施土地、礦產等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程。建立覆蓋資源開采、消耗、污染排放及資源性產品進出口等環節的綠色稅收體系。實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等。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