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4月1日對外發布《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這個7000余字的意見部署了能源生產消費、技術創新、體制機制、國際合作等方方面面,可謂是今年能源領域改革發展的行動指南。國際能源汽車網記者梳理了其中四大看點。
明確今年能源發展目標
在能源消費方面,意見明確,2016年,能源消費總量43.4億噸標準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左右,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6.3%左右,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63%以下。
能源供應方面,2016年,能源生產總量36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產量36.5億噸左右,原油產量2億噸左右,天然氣產量1440億立方米左右。
能源效率方面,2016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3.4%以上,燃煤電廠每千瓦時供電煤耗314克標準煤,同比減少1克。
加快能源體制創新
意見提出,推動出臺《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研究開展油氣改革綜合試點。有序放開石油勘查、開采、進口、加工準入。推動油氣管道網運分開,促進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
此外,意見提出,嚴控煤電新增規模,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和電力裝機明顯冗余地區,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增煤電規劃建設規模,取消、緩核和緩建一批已納入規劃或核準(在建)煤電項目。
清潔化低碳化提速
在發展非化石能源方面,意見提出,繼續推進AP1000依托項目建設,抓緊開工大型先進壓水堆CAP1400示范工程,適時啟動后續沿海AP1000新項目建設。保護和論證一批條件優越的核電廠址,穩妥推進新項目前期工作。同時,大力發展太陽能,擴大光伏發電“領跑者”基地建設規模,并繼續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
意見提出,全面推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2016年,計劃建設充電站2000多座、分散式公共充電樁10萬個、私人專用充電樁86萬個,各類充電設施總投資300億元。
意見還明確,推廣實施電能替代。在居民采暖、工農業生產、交通運輸等領域,因地制宜發展電采暖、電鍋爐(窯爐)、電蓄能調峰等項目,有序替代散燒煤炭和燃油。到2020年,計劃替代散燒煤炭和燃油消費折合標準煤約1.3億噸。
推動能源國際合作
意見提出,加快推動重大能源裝備“走出去”。積極推進核電“走出去”,擴大火電機組、水電機組等常規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拓展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裝備出口,鼓勵煉化裝備、運營、設計企業“抱團出海”。
同時,意見明確,積極參與國際油氣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油氣管網互聯互通。務實推動中俄西線天然氣合作項目。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