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十三五”開局之年,我國將著力加快貧困地區能源開發建設,著力提高當地能源普遍服務水平,扎實推進農村貧困地區農網改造升級、農村動力電全覆蓋、光伏扶貧三大能源扶貧工程,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貧困地區與全國同步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能源保障。
國家能源局制定的《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加大貧困地區能源項目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新建能源開發項目和輸送通道,優先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連片特困地區布局。統籌出臺扶貧開發優惠產業政策,調整完善水電利益共享等能源資源開發收益分配政策,研究建立特殊地區電力普遍服務補償機制,讓更多的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從能源資源開發中受益。
2016年,我國將啟動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組織編制三年滾動實施計劃,建立項目儲備庫,預計總投資約3000億元。盡快啟動第一批升級改造項目,預計投資約420億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85億元。兩年內實現農村穩定可靠供電服務。組織編制小城鎮、中心村農網改造升級和機井通電實施方案(2016—2017年),預計投資約1500億元,到2017年中心村全部完成農網改造,平原地區機井通電全覆蓋。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