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能源署報告,2015年,經合組織國家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長16%。特別要指出的是,這里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地熱能、太陽能光伏、太陽能熱電、風能、潮汐能、海洋和其他不易燃的可再生能源,但不包括大型水電。
國際能源署還指出,2015年,經合組織易燃燃料發電量累計達到6189.6太瓦時,同比下降0.9%,包括煤炭、天然氣、石油、易燃可再生能源等。2015年,經合組織大型水電發電量累計達到1424.8太瓦時,同比下降0.8%。
2015年,經合組織可再生能源電力占能源結構比例從2014年的20.6%增長至21.5%,達到776太瓦時,其中風電增長77太瓦時,太陽能光伏增長27太瓦時。易燃燃料電力占60.3%,其中核能發電下降0.5%至1878.9太瓦時。
從區域來看,經合組織美洲國家的發電量同比微降0.2%,其中地熱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長8.4%;經合組織亞洲/大洋洲國家發電量下降1.2%,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略有提高;經合組織歐洲國家發電量增長1.8%,其中地熱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長近20%,核電和大型水電降幅明顯。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