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記者從市扶貧辦獲悉,去年我市投資近3000萬元,在43個貧困村建成分布式光伏電站上千個,裝機容量達3542千瓦,有1180戶貧困戶嘗到了“陽光變現錢”的甜頭。
光伏扶貧是國務院扶貧辦確定的精準扶貧十大工程之一,一般是將光伏發電板建在貧困戶的屋頂或者房前屋后的空地上,形成一個小型電站,將太陽能轉變為電能,再通過逆變器將所發的電并入國家電網,售電收入則直接打到貧困戶的賬戶上,以此達到扶貧的目的。
去年,我市在巫山、巫溪、奉節三地開展光伏扶貧試點,農民利用屋頂、荒山、荒坡等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所發電量全額上網,每度電收入一元。一年來,我市累計投資近3000萬元,為1180戶貧困戶安裝了小型分布式光伏電站,除此之外,還利用學校、集體空地等安裝了相對集中的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達3542千瓦。
巫溪縣勝利鄉洪仙村貧困戶譚亞林是我市第一個光伏扶貧的受益者——去年4月26日,工作人員在他家樓頂搭起了約20平方米的光伏發電板,并接入國家電網,到今年4月8日,譚亞林家的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發電2795度,累計為他帶來了2795元的收入。譚亞林高興地說:“這才真是叫陽光照下來,現錢揣兜里。”
市扶貧辦國際合作處調研員劉興忠表示,光伏扶貧的特點是“細水長流”:據測算,農民安裝3千瓦的光伏發電板,共需要2.4萬元,其中市扶貧專項資金、區縣配套和農戶自籌各8000元,而且投入產出比約12.8%,每年可為貧困戶帶來約3000元收入,也就是說,農民自籌8000元,到第三年就能收回成本,并持續產生收益。
正因如此,光伏項目拓展了精準扶貧的新途徑,特別是對于那些家中無勞力、無資金、無技術的貧困家庭而言,光伏扶貧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對于集體經濟薄弱的空殼村來說,光伏扶貧也能為村集體提供一定資金。例如,奉節縣太和鄉石板村合理利用扶貧資金,在閑置空地安裝了40千瓦的光伏電站,每年可正常發電8萬余度,為村里帶來8萬余元收入,可用于臨時救助和對道路等基礎設施養護等方面。
今年,我市將繼續投入資金,再發展1000戶光伏扶貧戶,將更多陽光變為老百姓的財富,為脫貧攻堅助力。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