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國家發改委能源所能源系統研究中心副主任馮升波在北京召開的“化石能源補貼”國際研討會上表示,“我國將科學制定近期、中期和遠期的化石能源改革路線圖,有計劃有步驟地取消低效的化石能源補貼。”
當前,不合理的化石能源補貼占用了財政資源,加劇了環境惡化、公眾健康以及氣候變化的風險,削減了對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的投資。
馮升波介紹說,中國的化石能源補貼改革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社會和經濟的多個層面,需要放在當前的經濟和體制改革的大環境,特別是當前稅制改革的框架下,綜合考慮可能產生的各種影響,制定有效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以減少化石能源補貼改革給社會和經濟帶來的負面影響。
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高級顧問楊富強指出,中國需要進一步改革化石能源及能源的定價機制,特別是煤炭的生產和消費,使價格真實的反映資源、環境、氣候等外部成本,主要方法可通過制定合理的煤炭資源稅、環境稅和碳稅實現。當前最迫切的是在制定環境稅相關政策的過程中大幅提高稅率水平。此外,建議取消煤炭環境進口稅,促進煤炭的減量化、高效清潔利用及清潔能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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