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發展改革委印發《甘肅省“十三五”光伏扶貧發展規劃》和《甘肅省2016年光伏發電扶貧工程實施方案》,全面啟動我省光伏扶貧工程。
《規劃》指出,光伏扶貧工程是長期穩定增加貧困戶收入的一種重要方式,是保護生態環境、轉變農村用能方式、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的重要舉措。規劃利用5年時間,按照政府扶持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戶自愿參加的原則,重點在定西、天水、慶陽、臨夏、平涼、甘南、白銀、蘭州、武威等9個市(州)的48個貧困縣(區)和酒泉市的11個整建制移民鄉實施光伏扶貧工程,與新農村建設、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及種植、養殖、漁業相結合,利用荒山、荒坡等土地資源,建設每戶3千瓦、共計5萬個戶用分布式發電系統和每個約2萬千瓦、共計50座的集中式電站,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5萬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并網裝機容量105萬千瓦。探索開展飛地光伏扶貧和利用現有光伏電站扶貧工作。按照集中式電站每1萬千瓦帶動一定數量貧困戶的安排,集中式和戶用兩類電站共將帶動占全省建檔立卡貧困戶總量的9.1%、計9.2萬貧困戶(包括無勞動能力戶和殘疾人等)持續20年增收,每戶每年增收3000元左右。
據了解,2016年我省將在永登、靖遠、清水等15個縣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為了切實減輕貧困對象資金籌措困難,省發展改革委加大對光伏扶貧工程的支持力度,對戶用分布式發電系統,按照每戶2.4萬元投入估算,省預算內基建資金將安排1萬元,要求市縣政府配套1萬元,貧困戶享受精準扶貧貸款貼息政策籌資4000元左右來共同籌集建設資金;集中式電站由參與扶貧的企業建設,享受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提供的優惠貸款。分布式發電系統的運行維護由參與建設運營的集中式電站投資主體承擔,電網企業對光伏扶貧發電項目所發電量全額收購,并優先確保光伏扶貧項目按月足額結算電費和領取國家補貼資金。戶用光伏發電系統資產及收益歸農戶所有;集中式光伏電站由企業按月(或季度)向扶貧對象分配收益。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