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發布《2016年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提出,今年將重點在45個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燕太特困片區縣實施光伏扶貧工程。計劃通過光伏扶貧惠及貧困人口不少于4萬人,建設光伏扶貧電站200萬千瓦,原則上每個貧困縣建設光伏扶貧電站規模不超5萬千瓦。
全省光伏扶貧電站建設將采取配比商業電站和全部規模扶貧2種模式。配比商業電站模式中,按照扶貧電站與商業電站1∶2.5比例建設。光照資源較好的II類資源區(張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島)扶貧標準為1萬千瓦扶貧電站扶貧1000人,其它III類資源區扶貧標準為1萬千瓦扶貧電站扶貧800人。兩類資源區項目均要落實相應數量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保障每人享受到連續20年、每年3000元的光伏扶貧收益。全部規模扶貧模式中,每位貧困人口對應25千瓦的項目規模標準,保障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收入、期限20年。
實施方案提出,大力支持實力雄厚、信譽較好的企業實施光伏扶貧工程,鼓勵企業在有條件的農村和農戶建設100千瓦以內的村級電站和5—10千瓦/戶的屋頂分布式發電項目。對2014、2015年省已備案、預計今年底前能夠投產且符合國家確定的重點實施范圍內項目給予優先安排。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