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今日批復同意廣西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廣西電力改革試點將堅持市場定價、平等競爭、節能減排原則,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違背改革方向的辦法,人為降低電價;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確定售電主體和投資主體;不得借機變相對其提供優惠電價和電費補貼。
試點將根據廣西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實施方案,制定完善電力交易機構組建、電力市場建設、發用電計劃放開、售電側改革等專項試點方案,并做好與南方區域市場的銜接,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或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備案。
批復指出,要加強與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用電企業等各方面的協調溝通,在綜合試點和專項試點方案基礎上,結合實際完善配套措施、加快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統籌推進輸配電價、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機制、發用電計劃、售電側等改革任務落實,確保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
據了解,電力體制改革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情況復雜,要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確保在中發9號文件和配套文件框架內推進試點,防止試點工作方向走偏。試點工作將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市場定價的原則,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違背改革方向的辦法,人為降低電價;二是堅持平等競爭的原則,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平等開放售電業務和增量配電業務,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確定售電主體和投資主體;三是堅持節能減排的原則,對按規定應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的企業,不得借機變相對其提供優惠電價和電費補貼。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