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13日對外發布《關于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2016年下達全國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1810萬千瓦,其中,普通光伏電站項目1260萬千瓦,光伏領跑技術基地規模550萬千瓦。冬奧會光伏廊道等8個光伏領跑技術基地納入建設范圍。
根據去年發布的《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意見》,我國將提高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實施“領跑者”計劃。國家能源局每年安排專門的市場規模實施“領跑者”計劃,要求項目采用先進技術產品。去年,我國首個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落戶山西大同。
此次下達建設規模的領跑技術基地包括:河北1個(冬奧會光伏廊道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山西2個(陽泉采煤沉陷區和芮城縣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內蒙古2個(包頭采煤沉陷區和烏海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安徽1個(兩淮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山東2個(濟寧采煤沉陷區和新泰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
通知明確,光伏領跑技術基地應采取招標、優選等競爭性比選方式配置項目,而且應將電價作為主要競爭條件。基地內單個光伏電站項目的建設規模原則上應在10萬千瓦以上,項目采用的光伏組件等主要光伏產品須符合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指標。
在光伏電站總體建設規模方面,今年的1810萬千瓦比去年略有提升。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對不具備新建光伏電站市場條件的甘肅、新疆、云南停止或暫緩下達2016年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光伏扶貧除外)。同時,鼓勵各省建立招標、優選等競爭性方式配置光伏電站項目的機制,促進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上網電價下降。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