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申報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第二批)的通知》,要求分布式項目業主申報市補貼。
一、到哪里申報?
法人單位:各區發展改革委
自然人:市電力公司
二、補貼標準
根據2015年8月13日北京市財政局、發改委聯合下發的《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京財經—【2015】1533號):
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前5年補貼0.3元/kWh。
三、申報時間與流程
每年開展兩次。
2016年3月14日,北京市通報了第一批申報成功獲得市級補貼的項目,包含7個企業投資項目(累計容量4319.4kW),19個自然人投資項目(累計容量110.34kW)。這些項目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所發的電量,可獲得0.3元/kWh的市補貼。
四、補貼資金發放
市補貼資金的發放流程如下。
五、申報材料
1)分布式光伏項目獎勵申報表(附后)
2)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線監測系統接入證明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