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山西省政府官網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稅征收管理的實施細則》提出,山西省將建全省煤炭資源稅監控體系,9月底前對95%以上資源稅實時監控。
山西省將煤炭資源稅作為地方稅收主體稅種和重點稅源,今年進一步加大征管力度,嚴格執行稅收政策,堅決防范和打擊偷逃煤炭資源稅行為。對納稅人自采原煤或者自采原煤用于連續生產洗選煤的,一律依法在開采地繳納資源稅。同時,對企業生產銷售、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等各環節進行監控,逐戶逐月進行評估檢查和分析比對,密切跟蹤企業產銷和稅收進展情況,發現企業納稅異常情形,及時核查追繳稅款并向上級報告。
為此,山西省將建立全省煤炭資源稅監控體系。對煤炭資源稅實施專項管理,省地稅局建立全省煤炭企業重點稅源監控體系,2016年9月底前納入監控范圍的資源稅比重達到95%以上,實時監控分析企業納稅情況。
《細則》提出,要將煤炭資源稅繼續作為全省地稅2016年重點稽查任務,開展持續檢查。對涉嫌偷逃煤炭資源稅的立案檢查,對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申報納稅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等偷逃資源稅行為的,一律嚴肅查處。其中,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并對典型案例和企業公開曝光,列入納稅信用記錄“黑名單”,維護依法誠信納稅煤炭企業的合法權益。對未按規定辦理稅款緩繳手續長期欠繳資源稅、欠繳資源稅稅額較大的煤炭企業,作為供給側改革去產能去庫存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