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其中提到:
要深化能源價格改革,加強用能管理。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壓縮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用電。取消一些地方對高耗能企業實行的電價優惠政策,嚴格執行高差別電價。
我們的觀點:
差別電價淵源:2004年6月以來,國家將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等6個高耗能產業的企業區分淘汰類、限制類、允許和鼓勵類并試行差別電價政策,對遏制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緩解電力供應緊張矛盾發揮了積極作用。
相關政策:06年國家發改委頒布《關于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意見》,利用價格杠桿,鼓勵和支持環保、節能等先進生產技術,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引導高耗能產業合理布局,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在今后3年內,將淘汰類企業電價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業平均電價高50%左右的水平,提價標準由現行的0.05元調整為0.20元;對限制類企業的提價標準由現行的0.02元調整為0.05元。
但此舉對電網及當地政府財政收入影響偏負面,因為執行差別電價增加的電費收入,將作為政府性基金全額上繳中央國庫,因此各項違規優惠電價層出不窮。
我們認為:再次提出差別電價,執行力度趨嚴,體現國家對于“十一五”節能減排指標完成的重視,極有可能在今年接下來的時間里繼續出臺相關嚴厲政策措施。具體對發電商影響還有待后續跟進。用電量增速暫維持我們之前較行業偏謹慎預估9.5%。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