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十三五”分布式光伏發展的建議:
一、鼓勵光伏項目就近建設,專業開發,直接交易
1、鼓勵在靠近電力負荷的地區,在靠近電力輸配電設施的地區建設光伏項目。
靠近負荷:在電力負荷較大的中東部地區城市和工業區及周邊地區,因地制宜地建設多種形式的中低電壓等級接入的分布式光伏電站,如屋頂光伏、停車場光伏、道路光伏、漁業光伏、綠化光伏、農業光伏等。
靠近電力輸配電設施:在變電站、變壓器周邊地區優先建設光伏電站。鼓勵大中小水電站利用電力送出設施建設水光互補的光伏電站,鼓勵抽水蓄能電廠建設水光互補的光伏電站,鼓勵火電廠利用廠區土地資源建設光伏電站。
2、鼓勵專業性公司統籌各類屋頂資源開發光伏項目,并將電站所發光伏電力銷售給附近用戶。
3、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交易試點,在試點區域內或計劃電量電價已放開的區域或客戶范圍內,允許購售方可以自由簽訂雙邊合約,協商相應的交易量、價格、偏差結算條款等,可實行峰谷、分時等靈活的電價機制。電網公司為光伏電站提供并網和輸配服務,并收取過網費。
二、推進電動汽車與可再生能源協同發展
1、鼓勵各類汽車車頂安裝光伏,用于為汽車提供電能或為電動汽車提供動力電能,補貼額按光伏安裝瓦數給予補貼。
2、在城市內、高速公路沿線以及旅游區,選擇條件適宜的停車場,建設光伏停車場暨充電站。
3、在城市里,鼓勵屋頂光伏直接向充電站供電。可以采用“全額上網,部分自用”的模式。
4、鼓勵以互聯網+的方式組織電動汽車提供需求響應或發展為虛擬電廠,為可再生能源消納提供靈活性資源。
三、試探討幾個2020年的分布式光伏量化目標
2020年,80%的新增屋頂具備直接安裝光伏的配套條件,其中有一半左右實現安裝光伏。
百萬千瓦光伏的城市:一百個
十萬千瓦光伏的城鎮:五百個或一千個
一萬個光伏新村或光伏社區:光伏利用超過可用面積50%以上。
光伏車棚、光伏充電站(或利用屋頂光伏的充電站):五萬個或十萬個
四、各種新型的光伏應用出臺相關標準
1、不同類型的農業光伏,對遮光率、支架高度等出臺標準。
2、各種屋頂與光伏安裝光伏條件的技術標準。
3、鐵路紅線內安裝光伏的技術標準。護坡光伏、頂棚光伏。
4、高速紅線內安裝光伏的技術標準。護坡光伏、頂棚光伏。
5、城市內自行車道或普通道路建設架高頂棚或柔性支架光伏的技術標準。(何繼江,清華大學能源互聯網創新研究院政策發展研究室主任。)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