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起,新疆將通過推進“電化新疆”“電能替代”等擴大疆內消費市場,對外增加疆電外送渠道和規模,拓展新能源消納新空間。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李創軍近日介紹,截至今年6月,新疆累計投產風電和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達1700萬千瓦和877萬千瓦,新能源裝機規模占新疆7419萬千瓦電力裝機總規模的三成。但受多種因素影響,今年上半年,新疆棄風率和棄光率同比上升均超過15個百分點。
李創軍說,自治區人民政府近期已印發《關于擴大新能源消納促進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新疆確保今年新能源發電企業通過大用戶直接交易電量不低于5億千瓦時,占大用戶直購電交易總量5%,支持新能源發電企業與附近工業園區、紡織園區、產業園區建立直接交易售電;研究建立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燃煤自備電廠向新能源電站出售發電空間,新能源電站可發電50億千瓦時;烏魯木齊和阿勒泰地區110萬平方米棄風電量供暖工程將于今年供暖季前建成使用,可解決55萬千瓦風電機組發電。
此外圍繞“疆電外送”,新疆今年將通過哈密—鄭州±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輸送新能源電量超10億千瓦時;利用對口援疆政策,加快拓展重點援疆省市外送市場,增強新能源消納。
李創軍表示,《意見》還規定今后新疆對于不具備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條件的地區,不再規劃、建設新能源項目;棄電比例超過20%的區域,不得申報下一年度風光電項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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