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艱難爭取來的西氣東輸天然氣項目“曬太陽”,一方面只能利用汽車運輸來解決用氣難題,是浙江平湖獨山港正在遭遇的天然氣尷尬,而這背后,則是在天然氣經營上面壟斷與競爭之間的利益糾葛。
“曬太陽”的天然氣項目
平湖獨山港區,西氣東輸主管線15米旁,另一條粗大的天然氣管線被野草圍繞,曾經持續供氣的管線正在陽光下靜靜地“曬太陽”。“供氣已經停了很長時間,現在整個獨山港都無法使用管道供應天然氣。”當地知情人告訴記者。
在獨山港,只有一家叫做平湖中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簡稱平湖中油)企業曾經獲得過特許經營權,2016年6月13日,平湖市建設局正式取消其在獨山港的天然氣特許經營權,原本在2031年到期的特許經營,被提前15年終止。
“一般來說一個地區的天然氣特許經營權只有一家,這對行業是一個保護,也可以避免過度投資。”平湖中油昆侖燃氣公司總經理邢顯方告訴新金融觀察記者,特許經營權,無論是對當地相關部門、用氣居民和企業重要性都不言而喻。
資料顯示,該特許經營主要涉及平湖獨山港行政區劃內,屬于獨家經營權,這意味著在當地100.5平方公里范圍內,天然氣特許經營處于真空狀態。
根據當地相關規定,總體上一地只能有一家企業獲得特許經營權,而被剝奪特許權,就意味著必須退出這一塊市場。“取消特許經營其實是為了讓國企浙能集團壟斷當地的天然氣市場。”平湖中油的投資者陳翔認為。“特許合同是從2011年開始,到2031年結束,還有15年的時間,目前還沒有到1/3的時間就被取消了。”
曾是重要的招商成果
無論是平湖中油特許經營的取得還是被取消,都源于當年的一筆看起來前景無限的新能源投資。
平湖中油是在2010年,由杭州惠民公司與中石油昆侖燃氣、平湖獨山港政府旗下一企業共同組建而成,但之后中石油主要領導相繼落馬,中石油昆侖并未能完全按照約定進入,為后來的特許經營權被取消埋下伏筆。平湖相關部門給出的取消原因中,重要的一點就是該項目無法按照當時的約定將中石油昆侖引入當地。
事實上,在當年平湖中油項目有著天然優勢,其管道距西氣東輸二線項目僅有15米遠,可以很方便地利用西氣東輸提供的氣源。“中石油對這個項目是非常重視的,還專門給這個項目在‘西氣東輸’二線上留了開口。”前述知情人士告訴新金融觀察記者。
而當地相關職能部門,為了能夠盡快地開通天然氣,亦曾經做過多方努力。平湖市就曾經給中石油發過《關于懇請協助開通平湖市獨山港區管道天然氣的函》。
“當年的時候,各方面都對這個項目比較重視,當地政府機關在與西氣東輸項目溝通時,都是由我們負責接洽的,因為我們是最早于西氣東輸聯系的。”杭州惠民公司負責人田大華告訴記者。“沒有我們的努力,當地單獨去找西氣東輸是很難談成這一項目的。”
在多方努力之下,西氣東輸項目向獨山港供氣項目終于得以成功。平湖市政府明確表示,同意由平湖中油公司與西氣東輸項目簽署銷售協議,平湖中油昆侖也從平湖建設局得到了特許經營權協議在獨山港經營燃氣業務,特許時間為20年。
2013年年底項目全面完工驗收合格,形成資產7600萬元,并開始向當地用氣企業提供氣源。直至2015年在平穩供氣555天之后,供氣戛然而止,平湖中油供氣數額最終定格在2300萬立方米。然后,整個項目開始“曬太陽”。
壟斷與競爭
浙江能源集團下屬公司的介入,被平湖中油認為是獨山港項目“曬太陽”的直接原因。
在獨山港項目2010年開始之后,浙江省開始在天然氣行業管理方面實行“六統一”政策,浙江能源集團成為該政策的主要參與實施者。
2014年,在獨山港天然氣接通過程中,浙能表示稱須執行“六統一”模式,不能由西氣東輸為平湖項目直接供氣而必須經過“省管網”。平湖項目管線和西氣東輸管線距離只有15米,具體做法是將該15米收歸浙能,變成“省管網”,然后加價向項目供氣,這就意味著中間增加了一道手續。
之后,雖然各方接受了浙能“插一腿”的要求,與浙能達成的供氣協議卻一直沒能得以實施,“中石油昆侖因為內部原因未能入股,浙能有了為中油平湖通氣的控制權,就可以形成事實上的壟斷,為旗下城市燃氣公司控制項目提供條件。”陳翔稱。
種種糾葛之下,各方達成協議,成立新公司,浙能旗下城市燃氣單獨對中油平湖公司資產進行評估,7600萬元的資產評估為4200萬元。對此,城市燃氣相關負責人拒絕了采訪要求。
“西氣東輸引來了,地方國企就進入了,我們被拋棄了。”邢顯方稱,“目前只有20名左右員工,留守維護設備。”
2016年夏天,在平湖建設局取消中油平湖的特許經營權之后,獨山港成為天然氣特許經營的空白,目前在獨山港經營天然氣的是浙江能源集團旗下的城市燃氣公司。而原計劃從西氣東輸管線引入的配套項目仍在孤獨地“曬太陽”。
“誰有能力和實力,誰就去做,這是市場經濟的要求,不應該去依靠能源公司的壟斷來維護當地的利益。”有業內人士表示。
不只在平湖獨山港,全國范圍內關于天然氣項目壟斷的聲音一直不絕于耳,在國家發改委的指導下,就在上月湖北省物價局對當地的五家供氣企業,以涉及壟斷的名義罰款295萬元。
8月11日,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表示,包括電信、油氣,民間資本進入困難,也是影響民間投資的一個因素。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