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舉行了一次“特殊”的光伏扶貧招標會。招標信息一經發布,立刻引來了二十多個企業前來參與。可當得知招標規則后大多數企業認為條件過于苛刻,紛紛知難而退。
眼下,中國光伏產業正迎來一個空前的政策利好。根據《太陽能利用“十三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十三五”期間中國光伏扶貧工程總規模將達15吉瓦。中央及各級政府將全額出資為貧困農戶安裝光伏電站,以20年不變的補貼電價進行回購,使之獲得一筆穩定、持續的發電收益。
按照每千瓦8000元的投入計算,建設15吉瓦光伏扶貧電站一項需投資高達1200億元。此項扶貧工程既能夠幫助貧困戶脫貧,又能化解電荒瓶頸,還能為光伏業帶來千億大單。可謂一舉數得。
德州的這次招標正是千億光伏扶貧工程的其中一個項目。當大多數企業紛紛放棄這次競標機遇時,少數企業卻認為,“按照這一規則,才能及時堵住扶貧工程存在的政策漏洞,才能真正使千億投資真正幫助農戶脫貧”。
與眾不同的招標
這次招標會標的是德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兩個鄉鎮236處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建設,總裝機容量1.18兆瓦,總投資額900萬元。
與同類招標相比,此次光伏扶貧項目有兩處截然不同。
其一,其他招標主要比拼電站的造價,一般占評分權重的50%以上;這次電站扶貧收益卻占到50%。其二,以往電站建成驗收后政府就會支付90%-95%的款項,其余則在一年后的保修期結束后付清;可這次卻要分期卻要分段分期結款,“在項目運營期中標人自行運營,自負盈虧,每年向招標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運營收益。”
簡單來說,此次光伏扶貧招標就是以最高收益者中標,分期分段付款。正是這兩個條件使絕大多數光伏企業“興趣”全無,相繼離去。這使得最初2016年7月4日的招標擱淺,德州當地政府發布公告,“繳納保證金的投標人不足法定家數,故本項目流標”。
8月23日,上述項目的競標再次舉行。最終,在4家企業激烈角逐中皇明潔能控股有限公司以140.3萬元/年收益報價而一舉奪標。
根據招標的結果,當地政府將分期分段將總造價900萬元的建設資金支付給中標方,保證電站壽命年限;作為中標方,皇明則潔能控股須向當地政府上繳總2806萬元的總收益,再由政府轉移支付給貧困村以及農戶。
光伏發電能給農戶帶來穩定、持續的收入,被政府定為扶貧主要方式之一。
根據《太陽能利用“十三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十三五”期間中國光伏扶貧工程總規模15吉瓦,預計政府采購的規模將達千億元。
皇明公司曾參與了十多次光伏扶貧的招標,但中標率只有不到10%。當史無前例的千億蛋糕吸引著整個行業都在摩拳擦掌、爭搶扶貧大單時,皇明公司董事長黃鳴卻顯得十分冷淡。
原來,當前全國扶貧辦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均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建設單位,采用招標制度的初衷是為了節約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率,堵住各地政府的隨意采購行為。“根據我們競標的經歷,國內已進行的光伏扶貧招標項目,報價最低者多數是當地中小企業。他們產品質量往往好壞不一、參差不齊,可血拼價格時報價卻比大企業的成本還要低。”黃鳴指出,光伏電站市場報價普遍在每瓦8元以上,可多數光伏扶貧的中標價在6元左右,有時甚至低于6元。政府以低價中標看似節省了1/3的采購成本,卻為扶貧效果留下了長遠的隱患。
黃鳴在與政府官員交流時常常直抒內心的擔憂——現行光伏扶貧存在兩大漏洞。
其一,“光伏扶貧是政府招標采購,往往是報價最低者中標。競標時企業為了爭奪訂單血拼價格,競標后為了保住利潤又以次充好,光伏扶貧達不到預期收益怎么辦?”其二,“中國光伏企業都宣稱產品壽命25年,扶貧招標要求電站至少使用20年以上,可迄今為止中國沒有一家光伏企業能活這么長。大量中標企業拿錢跑路或倒閉了,扶貧電站無人維護維修、達不到使用期限怎么辦?”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介紹道,此前,政府有許多大型工程因執行、監管不到位使得數十億乃至數百億的財政資金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如前些年國家拿出了數百億巨資推廣“金太陽”工程,補貼光伏發電,最終卻不了了之。這一工程被稱為“財政部養育失敗的孩子”。
面對歷史上最大的一筆光伏投入,補貼的對象又是最為弱勢的貧困農戶,黃鳴擔憂道,各級財政拿出千億扶貧款,最終卻不能讓貧困農戶獲得持續、足額的收益,實現精準扶貧的目的,卻反而成為中小企業、成為“假冒偽劣”的一夜盛宴狂歡呢?
修補的模式
“光伏扶貧提供了造血機能,能給農戶帶來持續的發電收益,是最好的扶貧形式之一。關鍵是如何建立一個執行和監管機制,保證政策達到預期的效果。”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如是說道。
在黃鳴看來,從已經進行的光伏扶貧競標來看,大大小小的企業都在血拼低價,建設時為了維持利潤往往以次充好、以劣充優。
目前,光伏扶貧競標時企業遞交的只是送檢報告,政府連抽檢都做不到。有的企業送檢產品質量較好,可中標后大批應用時質量卻大相徑庭;有的干脆撕下大企業的產品包裝,換上自己的標簽送去檢驗……這已成為光伏行業屢見不鮮的潛規則。
中國大大小小的光伏企業約有上千家,表面看光伏組件似乎都差不多,但功率不達標,衰減嚴重、組件熱斑及隱形開裂等現象較為普遍,會造成光伏電站發電量嚴重不足,投資收益大大縮減的現象。
事實上,皇明公司市場部人員調研市場時曾多次遇到這樣的現象。2016年1月,德州市趙虎鎮某村村民投資7萬元安裝一套1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電站。此后,該電站經常因故障無法正常發電,用戶數次聯系廠家,可售后服務卻一拖再拖。到今年8月底,該農戶僅發電2000多度,可按照當初的測算,正常情況發電最少應在8000度以上。
一般來說,誰出資誰負責誰監管,商業化光伏電站由出資人貨比三家、優中選優。可如今,扶貧電站是由財政全額出資、招標采購,農戶只能被動的接受低價中標的結果。對于后期電站是否能為貧困農戶帶來穩定、持續、足額的收益,各地政府往往難有動力和能力去進行監管。
可一旦光伏電站后期運營出現故障,農戶又找不到企業維護維修,扶貧就會大打折扣。政府千億扶貧資金也無法通過光伏發電發放到貧困農戶手中。
對于政府來說,如何監管千億光伏扶貧是一個龐大的工程。德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扶貧辦主任石星罡表示,此次招標是光伏扶貧項目,每一筆財政投入都要為貧困戶帶來收益。由于政府沒有光伏電站的運營、監管的經驗,為了能保證貧困農戶收益最大化,就有了以收益最高者中標、將電站承包給企業運營、分期支付建設費的制度設計。
皇明公司參與招標一再的失利讓黃鳴明白了,在血拼價格的競標中大企業往往拼不過小企業,外地企業往往爭不過本地企業。德州開發區政府修改了競標規則——比拼收益率、分期付款,當大多數企業紛紛知難而退后,黃鳴卻十分的興奮,重新喚起了競標的希望。
在黃鳴看來,德州的招標模式實際上是從價格血拼轉變為比拼產品質量和企業綜合實力上。他呼吁,在未來的光伏扶貧中,政府只要能及時修改規則,就能倒逼著中標企業為貧困農戶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持續的售后服務,更重要的是讓政府千億扶貧的效果得到了制度保證。
在德州市政府一份內部匯報文件中這樣寫道,“項目運營后,預計年收益和收益率分別比原定提高20.3萬元、收益率增長16.9%。工程預計12月底前見效,保守估計每年為貧困戶和經濟薄弱村增加收入140.3萬元。”
可是,按照收益率高中標,貧困農戶收益率增加多少,就意味著企業的利潤要下降多少。尤其是分期付款、應收賬款過長,對光伏企業日常經營更是一個嚴峻的挑戰。
對此,作為中標方皇明公司董事長黃鳴建議,政府應出臺相應的金融政策,如推動應收賬款的貸款支持,從而使政府、貧困農戶與企業三方從中實現共贏,從而保障整個扶貧項目的可持續運營。
目前,中國政府已出臺鼓勵產業發展的政策,光伏發電項目自投入運營起執行電價補貼標準20年不變。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認為,光伏產業不僅能夠幫助農戶脫貧,還能幫助更多的農戶致富,將是一個更大的潛在市場。但這首先要求光伏產業自身保證質量與效益,形成一個健康、可持續的良性發展機制,杜絕假冒偽劣和短期投機的行為。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