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召開的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座談會提出,四川省今年擬關閉退出139處煤礦,并確保10月底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相關負責人強調,依法關閉的煤礦,自作出關閉決定之日起必須立即停止一切生產作業。自愿退出或自然閉坑的煤礦必須明確關閉時間,并向所在縣級政府書面報告。關閉時間一經確定,該煤礦即進入預關閉期,且不得再行更改。關閉決定一經作出,一律停止井下采掘作業,不得設定煤炭“回收期”。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將予以督促。
凡已啟動煤礦復工復產程序的礦井,其隱患整改時間一次超過3個月(90天)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延期3次(總計延期超過90天)仍不能按時整改結束的生產礦井,一律責令停止整改作業,并引導其退出煤炭行業;對煤礦“五長五科五隊”等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實際在崗不符合要求的煤礦,以及瓦斯水患等重大災害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煤礦,一律停止生產、建設;對試生產礦井進行復查,凡是手續不齊、未完工的改擴建項目,一律不得批準進入試生產,對已違法違規組織試生產的必須立即停產,并嚴肅追究企業和驗收人員的責任;煤礦存在停產時主扇局扇風機、水泵、監控系統停止運行以及瓦檢工和駐礦安檢員停檢、工人上崗培訓不到位等問題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為按時完成煤礦整合關閉任務,四川省將深入推進“三個專項行動”:加快清理非法違規建設項目,加大擬關閉煤礦的監管監察力度,防止帶病運行、突擊生產和超能力生產;強化關閉礦井設備設施回撤過程的安全監管,防止借關閉之機非法生產;加大已關閉礦井的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復燃。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