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下發文件《山西省光伏扶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試行)》,表示:村級(戶用)光伏扶貧電站原則上按照每20KW補貼10萬元財政扶貧資金給予支持。
采取村級光伏電站(含戶用)方式,每戶光伏扶貧對象對應規模標準為5KW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電站方式,每戶光伏扶貧對象對應項目規模標準為25KW左右,保障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每年每戶增收3000元。通知還指出,項目貸款省級扶貧資金按5%貼息。
同時,該通知對光伏扶貧項目系統效率、電池組件、逆變器、支架等的質量技術標準做出了明確要求。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