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發文《理性看待當前煤炭市場供需形勢堅定不移推進化解過剩產能》,重申堅定不移去產能。針對現在出現的煤價上漲,局部供應偏緊問題,除了靈活實施先進產能煤礦減量化生產制度來增加供應的外,將在建煤礦通過增減掛鉤釋放產能、產量作為保障煤炭穩定供應的另一主要舉措。
一、在建煤礦將通過減量置換釋放產能產量
據國家發改委公布數據顯示,2015年底,我國在建煤礦產能達到15億噸,其中違法違規產能8億多噸,實際已建成投產的達到2億噸。自國發〔2016〕7號文發布以來在建煤礦一律處于停建停產的狀態。直至7月底,《關于實施減量置換嚴控煤炭新增產能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602號)發布,將煤炭去產能過程中在建煤礦出路問題從政策層面上給出了解決路徑。
二、2016年底在建煤礦或將有8000萬噸產能可釋放產量
2016年全國煤炭去產能任務是2.5億噸,據CCTD中國煤炭市場網觀察,當前地方與國家簽訂的任務責任目標明顯超過2.5億噸,這部分產能都是在籍的生產煤礦,可作為減量置換的指標。從企業角度來看,當前市場處于逐步復蘇的階段,若要關閉退出這部分在產產能勢必會通過減量置換在建礦井來完成。
據悉,在建煤礦中,違法違規中有2億噸煤礦已達到建成投產,其中未經核準擅自開工的建成投產煤礦有1.3億噸。由于在建煤礦大多是規模大、效率高、成本低的煤礦,對于可立馬投產的這1.3億噸在建煤礦,將成為減量置換的首發地。按違法違規在建煤礦平均減量置換比例1.1:1核算,這部分指標將置換出5400多萬噸的在建達產煤礦。此外,對于由于大量此類在建煤礦、且置換產能指標嚴重不夠的企業或將通過關閉去產能任務之外的方案來置換,預計規模大約有3000萬噸,按上面相同比例(1.1:1)核算,將有2700多萬噸違法違規在建煤礦將被置換出來。
綜合來看,2016年底通過去產能置換出的違法違規的投產產能約達8000萬噸,對于穩定后期煤炭供應將提供有力保障。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