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推動臺灣太陽能系統建置的腳步,臺灣政府擬開放既存的違建屋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只要安裝屋頂型太陽能系統,就可就地合法的方案。此方案今年初已由高雄市政府立法通過,桃園市有意跟進,未來希望能推廣至全臺。
高雄市政府在今年年初開始執行“高雄厝”計劃,在確保建筑結構安全無虞的條件下,部分違建建筑只要增建太陽能屋頂等新能源建設,即可就地合法,不須面臨違建拆除的問題。若將此辦法推至全臺,則可有效推動太陽能裝置意愿;民代希望政府能透過政策來推行。
另一方面,因目前政府所推動的屋頂型太陽能系統需要合法建筑才能安裝,但2015年統計全臺有3,534件校舍無建照、3,821件無使用執照的狀況,使屋頂型太陽能的推動遇到困難。若安全違建透過建置太陽能就能合法化,將有助推動太陽能。
經濟部長李世光對此表示,這項政策與內政部的建筑法有關,若要全面修訂則工程浩大、緩不濟急。但若各地方縣市政府認定通過類似的法規,經濟部就會比照“高雄厝”,提供一定的補助。
李世光亦指出,桃園市政府也正在討論此方案,且有積極推動的意愿。經濟部希望能在確保安全的大前提下,鼓勵所有地方政府一起努力。他也表示,各個地方的日照條件與房屋型態不同,臺北市多大樓,可鋪設太陽能的面積有限;臺南地區透天厝多且日照強,就很適合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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