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變革與技術革新已成為當今能源領域變化發展的主旋律,在新一輪能源變革中,德國是先行者之一,其能源發展模式已被多個國家借鑒和效仿。那么,德國能源轉型的目標是什么?目前有哪些進展?德國為何要放棄核能的使用?能源轉型過程中遇到了哪些問題?德國能源轉型對中國有哪些啟示?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專程采訪了德國能源署前署長、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德方主任斯蒂芬-科勒先生。
德國能源轉型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記者:科勒先生,您能先為我們簡要介紹一下德國能源轉型的背景嗎?
斯蒂芬-科勒:德國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醞釀能源轉型的,但實際上,德國能源轉型這個概念的提出遠早于此。從20世紀六七十年代德國就開始有人反對建核電站。而且那一時期電力行業還沒有安裝除塵設施,空氣污染十分嚴重,魯爾工業區等地都有大面積的空氣污染。那個時候就有很多專家開始研究德國的能源結構,并思考這樣的能源結構是否應該優化轉型。所以說,德國能源轉型并不是突然憑空出現的,它是有歷史沿革和廣泛的群眾基礎的。
記者:德國能源轉型的目標是什么?
斯蒂芬-科勒:德國能源轉型有兩大目標:一是退出核能,二是2050年基本退出化石能源。德國能源轉型有三大支柱:第一,提高能效,即節能;第二,從化石能源轉移到可再生能源;第三,在化石能源還沒退出市場之前,提高化石能源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們的工作就是以這三大支柱為核心基礎,實現最終的兩大目標。
記者:就您前面提到的三大支柱中,能源能效的提升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哪個更重要?
斯蒂芬-科勒:能源能效的提升具有十分良好的基礎,經濟上可行性也較高,成本較低。德國政府發起了提高能效運動,每年拿出70億歐元財政補貼,促進全體民眾節約能源,提高能效。
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是現在投資的重點項目。它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網絡允許,二是是否可以智能化發展。現在德國可再生能源的工作核心是建立智能電網消納補償風電、光電,大力發展蓄電系統,以應對晚上無光無風時期的用電負荷。從長遠考慮,我們正在發展氫能技術,但是這項技術預計2035~2040年才能發展成熟。在此之前的過渡期,我們還需要化石能源的補充,所以,現階段的工作重點還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記者:科勒先生,能否分享一下德國能源轉型取得的成果?
斯蒂芬-科勒:回顧這些年,德國能源轉型還是有一定的成果的。光伏和風力發電遠比當年的規劃發展快得多。在2000年的時候,德國所用能源中只有5%是可再生能源,且絕大部分是水能;到了現在,可再生能源占比已高達33%,并且光伏發電呈爆炸性增長。同時德國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給可再生能源投資提供了法律保障,讓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變成了無風險、利潤高的投資領域。當然,德國光伏發電的飛速發展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國制造業的發達,中國制造的廉價光伏組件為德國節約了大量光伏電站建設成本。
核電問題:堅決棄核,開發安全新能源
記者:據我們所知,德國需要實現二氧化碳減排,既然核電的使用可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為何德國還是選擇了棄核?
斯蒂芬-科勒:事實上,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發生之前,德國國內分成兩派,一派支持核能發電,一派對核能發電持質疑態度。但是,在福島事故發生之后,德國國內一致同意棄核,并開始去核化進程。能源轉型路線圖也有所規劃,但是,還要根據實際進行調節。
我本人是核電工程師出身,但是,自從去弗萊堡生態研究所工作之后就反對使用核電了。核電存在的最大的問題是,無法保證不發生核事故,而核事故一旦發生后果太嚴重。歷史上發生過兩次災難性的核事故,實際上這兩次核事故也都十分幸運。切爾諾貝利核事故發生的時候,燃燒產生的高溫使得絕大部分放射性顆粒上升到高空,擴散范圍廣,對當地的影響相對較小;福島核事故發生后的幾天一直在刮西風,放射性物質都被吹到了海上,如果不是刮西風,東京的人口就將被疏散,所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損失不可估量。
直到今天,人類對核廢料的處理還沒有什么有效的辦法,既然我們有其他選擇,如可再生能源,就可以放棄核能,去開發更加安全的新能源。
對中國的啟示:吸取經驗,避免教訓
記者:我們也非常想知道德國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存在的失誤,以便有所借鑒。
斯蒂芬-科勒:大概存在著三個方面問題。
首先,德國北部風大,資源豐富,但是人員稀少,對電力的需求量小;南部人口密集,對電力的需求量大,但是南北大電網沒有建設好,聯邦政府沒有及時作為,預計電網要到2025年才能建成,在此期間仍會造成大量的風電浪費。
其次,在能效方面,德國的一次能源40%都消耗在了建筑上,如采暖、熱水等,德國政府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計劃每年進行3%的建筑節能改造,但是,實際上僅完成了0.3%到0.9%,這就為今后留下了太多的工作。
另外,在交通運輸領域也存在一些問題。德國研發的電動汽車,市場效果并不好。尤其是近年來油價下降,使得民眾更傾向買傳統化石能源汽車,這樣功率更大,能耗更高了。
原本德國的二氧化碳減排目標是以1990年為基數,到2020年要減少20%,但是,從目前的進度來看,這個目標很難實現。
記者:對德國能源轉型的成果,您如何評價?
斯蒂芬-科勒:目前,德國的能源轉型還處于探索時期,德國為此投入了大量的成本,但是得到的收益也很大。
除了高能耗行業,德國中小企業和居民用戶每用一度電,現在需要繳納0.5歐分左右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費,2015年全年花費了上百億歐元,這還不包括電網的改造費用。因為德國經濟結構中的支柱產業不是高能耗產業,所以,對這些成本還是可以承受的。盡管德國為此付出了高昂的成本,但是,能源轉型仍然是一項十分正確的舉措。能源轉型是技術革新和技術創新的動力,在能源轉型之后,德國出現了非常多的技術創新。
總體來說,能源轉型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德國光伏產業的大規模發展帶來了規模效應,目前正處于一種十分良好的發展態勢,同時,德國的光伏產業發展也促進了中國光伏制造業的發展。總而言之,盡管德國為能源轉型付出了一定的成本,但是收益也很大。
記者:依您這么多年積累的能源轉型的經驗,您覺得中國能源轉型中最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什么?
斯蒂芬-科勒:能源轉型需要全體民眾參與,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應該就是搞好公共關系,鼓勵全民參與。之前德國沒有注重民眾的參與,沒能發揮廣大民眾的積極性,所以成效不是很好,現在開始促使全民積極參與,能效優先,能效第一。希望中國能源轉型的過程中能夠吸取這個教訓,促進全民參與。
還有儲能系統和配套電網的建設。德國政府的南北大電網沒有建設好,造成了大量能源的浪費,中國在進行能源轉型的過程中要提前做好規劃,希望能夠避免德國聯邦政府犯的這種錯誤。使用可再生能源存在的巨大挑戰之一是儲能系統的建立,但是從目前的技術來看,太陽能和風能的儲能系統可能還都沒有實現,這樣就會存在著巨大的能源浪費的問題;而且在技術上和管理上,儲能系統的建設都存在著巨大的挑戰。我希望中德兩國能夠共同合作,早日解決這一問題。
從現實來看,中國能源轉型在提高能效這方面具有很大潛力,希望中國政府能夠細心規劃,避免德國出現過的問題。在國際能源轉型中,中國具有舉重若輕的地位,德國希望能夠與中國共同合作,達到對地球保護的目標。
點擊斯蒂芬-科勒
斯蒂芬-科勒先生(Stephan Kohler),1952年生人,是德國著名能源轉型專家,2000年至2014年擔任德國能源署署長。他所領導的近200名工作人員的德國能源署所涉及的工作領域包括:建筑節能、工業節能、交通運輸節能、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及綜合能源系統等。德國能源署還是當今除了聯合國氣候保護機構之外的世界第二大氣候保護機構。
科勒先生是公認的參與了德國能源轉型的策劃、設計和實踐的德國重要專家之一。在2014年底他辭去德國能源署署長職務時,德國政府稱贊他為“德國能源轉型最專業的專家”。
科勒先生對華友好,從本世紀初開始,就積極推動中德在能效和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中國第一座被動式超低能耗住宅建筑和第一座被動式超低能耗辦公建筑,都是在他任德國能源署署長期間,由德國能源署給中國提供的技術咨詢。2011年6月,在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訪問德國期間,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與德國能源署簽署協議,成立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由國務院參事、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教授擔任中方主任,德國能源署署長科勒先生擔任德方主任,陶光遠先生擔任執行主任。
2014年10月,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訪問德國期間,在兩國總理出席的中德經濟技術論壇上,河北省環保廳與德國能源署簽署合作備忘錄,由德國能源署為河北省的大氣污染治理提供咨詢。
聚焦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德中雙方專家觀點
德國能源署前署長、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德方主任斯蒂芬-科勒指出:“在可再生能源技術沒有重大突破并推廣應用前,化石能源短期內不會退出能源歷史舞臺。減少化石能源消耗對環境影響最現實的途徑就是通過技術創新不斷提高化石能源的高效清潔利用水平。”
國務院參事、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中方主任石定寰指出:隨著相關配套政策的完善,2020年中國可再生能源占比有望超過15%,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將降至燃煤電廠水平。“這意味著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今后的占比將持續下降。”他建議,傳統能源企業要未雨綢繆,盡快進軍可再生能源領域,打造多元互補的能源服務運營模式。
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執行主任陶光遠指出:發展可再生能源、實現能源轉型與能源革命,必須綜合考慮可再生能源的經濟性、國家能源安全的可靠性,以及環境氣候承載能力,立足國情,穩扎穩打地推進,切不可急功近利,搞大躍進。(摘自“從德國經驗到中國實踐——能源轉型與能源革命高峰論壇”報道)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