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統一安排和部署,2016年12月13日夜,暗查暗訪組對云南省大理州祥云縣煤礦進行了突擊檢查。隨機抽查了三處煤礦,發現存在大量隱患和非法組織生產行為:
一、朝元煤礦(2014年整合關閉煤礦)
礦井關閉不到位,礦井的兩個井口沒有進行封閉,礦井仍正常供電,主通風機仍然在運轉;礦井工業廣場堆放大量新進支護木料,并注明運送至井下的地點;井口設有鐵柵欄門,并上鎖,但柵欄門為活動柵欄,從一邊一拉就開,沒有起到封閉作用;井口設置有水泥墻,但現場檢查發現水泥墻為可以移動的中空假墻,在井口附近發現了已經安裝好的活動道軌;井口絞車房的絞車供電正常,絞車無任何安全保護,運行記錄顯示從2016年10月1日-12月11日每天絞車都在正常運行,每天工作1至2個小班;煤場(在公路邊)四周進行了封閉,場內發現有大量新鮮的貨車輪胎印記。兩個井口均設有祥云縣人民政府關閉標識牌,顯示該礦關閉時間為2014年11月。
12月10日,大理煤監分局在暗訪和巡查中發現該礦未關閉到位,且有違規生產跡象,已經告知祥云縣政府,要求其及時進行查處,但暗訪組在12月13日抽查時,發現縣政府仍未采取任何措施進行處理,該礦仍在非法生產。
二、萬高煤礦(停產整頓煤礦,核定能力3萬噸/年)
沒有采取停電措施,礦井仍正常供電;井口設有鐵柵欄門,并上鎖,但柵欄門為活動柵欄,從一邊一拉就開,沒有起到封閉作用;井口絞車房絞車正常供電,絞車無任何安全保護,也無安全標識,且有新運轉痕跡,井口道軌也有新的運輸痕跡;礦井沒有安裝安全監控系統,也沒有制定停產整頓措施和有關制度;在工業廣場部分房間發現有20余工人在現場,在現場檢查時發現有三名礦工從回風井升井,據對現場的礦工了解,礦井近期井下時常有兩到三班作業,每班分四組,一組有三名工人,每天晚上都有貨車到礦上拉煤,將當天生產的原煤拉走,對煤場進行清理;井口房儲備有井下使用的幫頂支護材料;縣和鄉鎮政府落實的盯守人員盯守不到位。種種跡象顯示該礦在停產期間違法違規組織生產。
三、加興煤礦(停產整頓煤礦,核定能力3萬噸/年)
沒有采取停電措施,礦井仍正常供電;沒有制定礦井停產停工期間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功能不健全、運轉不正常,無人值守,礦井總回風巷瓦斯等傳感器處于斷線狀態;縣和鄉鎮政府落實的盯守人員盯守不到位。
四、祥云縣政府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
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今年兩次對祥云縣云昌、藍華、正錦、呂平、香么所等煤礦進行夜查、隨機抽查和巡查時,發現煤礦存在大量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并向祥云縣政府下達了加強和改善安全管理的建議書。12月13日暗查暗訪時發現,多數問題沒有得到整改,大量隱患仍然存在??h政府安排的駐礦盯守人員,有些工作已經變動,但沒有及時調整礦井的盯守人員,致使礦井的盯守責任出現空擋,工作脫節。
針對以上問題,暗查組連夜召集祥云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等在朝元煤礦井口召開會議,嚴正指出祥云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嚴重問題,并提出具體要求。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