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在簽署《巴黎氣候協定》時承諾,2030年前減少二氧化碳排放40%。為兌現這一承諾,歐盟近日公布了1000頁的新能源發展報告,提出了階段性節能減排目標和一系列建議,并對現有新能源政策進行了修改。
報告提出,2030年前,歐盟總能源使用量減少30%,包括減少能源浪費及更好地利用可再生能源。而減少能源浪費的關鍵措施是革新老式建筑,提高能源效率,為此將實施“智能金融、智能建筑”計劃,2020年前募集100億歐元進行建筑改造,2030年前此項目總投入大約1200億歐元。報告還提出,2030年前,可再生能源比例占到總能源的27%,其中50%的電力供應將來自可再生能源。另一大關鍵內容是稱為“容量機制”的補貼政策。對那些使用燃煤或天然氣的工廠,設定二氧化碳排放界限為每千瓦時550克,只有低于這一排放標準才能獲得補貼,低得越多補貼越多;逐漸淘汰老式燃煤廠,保留或新建能效更高工廠。
這次報告是草擬版本,一經公布引起各界廣泛討論和關注,很多人士對其中一些建議提出質疑。有環保人士認為,歐盟目標設定太過保守,現有市場中新能源占比已達15%,為什么只將目標設定在30%?針對報告中“增加農業或森林廢棄物燃燒獲得的生物質燃料在發電廠和供熱廠中的份額”的建議,環保組織大力也反對,認為現有生物質燃料主要通過燃燒廢木獲得,占比已經高達65%,但其來源具有不持續性,碳減排效果并不比化石燃料更具優勢。這類政策正在導致森林惡化、生物多樣性損失以及更多碳排放等各種不良后果。接下來,歐盟委員會將就各成員國和歐洲議會討論結果進行修改,一旦投票通過,將形成歐盟未來14年能源發展的法律文件。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