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太陽能十三五規劃》出爐,2016年底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正式確認,2020年光伏裝機容量不少于105GW,其中分布式光伏60GW以上。而截止2015年底,我國光伏裝機規模達到43.18GW,其中分布式光伏只有區區6.06GW。五年超過50GW的市場容量,加上新技術路線推動光伏發電度電成本一降再降,因此可以預見,在接下來的幾年中,分布式光伏必將成為國內光伏市場不可錯過的絕對主角,分布式光伏的時代來臨。同時,分布式光伏也走到了爆發前的最后一道關卡--融資關的門前。
日前,SOLARZOOM光伏億家聯合協鑫新能源、招商證券在上海錦江湯臣洲際大酒店舉行“2016分布式光伏項目退出機制及資產證券化高端峰會”。大會重點回顧了過去幾年來分布式光伏發展及其資產證券化進程中所遭遇的難點。
行業企業認為,雖然全額上網分布式光伏資產是目前分布式的主流,而從長遠來看,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才是真正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方向。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的特點:1、更加依賴于用電主體的資質;2、相關各方互相不信任;3、缺乏行業共同認可的標準化體系;4、相對集中式電站規模小,太過分散;5、整個生命周期長達25年,運營周期過長,由此導致發電側和用電側的信息不對等,嚴重影響了規?;l展。
以金融機構為代表的電站資本方則表示,基于上述難點自發自用分布式光伏的資產證券化也呈現出顯著的特點:1、現金流來自用電主體的電費支付、政府補貼及脫硫煤電價,用電主體的資質遠低于電網;2、項目規模小、風險分散,更符合資產證券化的基本理念。然而由于還款來源來自于用電主體,導致在資產風險評估中不得不引入對該主體的評估--而這正是分布式光伏資產證券化遇到的最大難點。
光伏億家創始人劉昶認為:“退出是分布式光伏資產證券化的必由之路,沒有資本的自由流通,就沒有分布式光伏在全國范圍的大規模發展。”
而從國外經驗來看,資產證券化的最終方向正是實現“真實出售”。就是通過法律上風險與原始權益人互相隔離的特殊目的實體(SPV)實現資產的“出表”,這也就意味著實體資產及實體企業的融資真正實現了“去主體化”,實體資產從一種“難以變現、分割、流通的專有資產”變成了“可變現、可分割、可流通的通用資產”。
作為基金首試分布式光伏的代表,招商銀行產業基金負責人成佳俊在會上亦宣布,招商銀行產業基金通過與分布式光伏專業化平臺-光伏億家進行深度合作,徹底解決分布式光伏項目從融資到財務“退出”等一系列問題。為了保障這個“退出”,光伏億家還專門推出“互聯網+”平臺模式,在新模式下,每一個進入該領域的托底方都將在一套科學而嚴謹的標準化體系鑒證下完成對項目的開發、承建及運營,大大降低了托底方的風險,徹底破冰分布式光伏所遭遇的信任難點,讓質量好、收益有保障的優質電站真正成為資本市場上的交易主體。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