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能源局網站消息國家能源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新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表示,從“十三五”光伏發電的規模上來看,1.05億千瓦并不是一個上限,而是一個指導性的發展規模。“十三五”關注的重點是推進光伏的技術進步,加速成本下降,要把國家的補貼資金效益最大化,不是單純地擴大規模。
在光伏建設的規模方面,梁志鵬強調,不是簡單地規模越大越好,而是要把光伏的規模化發展和產業的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在這方面要堅持正確導向,并不是簡單地在各個地方建光伏電站,盲目地擴大建設規模并不能帶來光伏產業的技術進步。在光伏產業技術進步方面主要采取兩個措施。
一是通過領跑技術基地建設,把規模化光伏電站和上游整個產業鏈技術進步結合起來,這是一個協同創新,目的就是給先進的技術提供市場,加速降低成本。二是在分布式光伏方面,結合完善機制、電價改革,推進市場化交易,使交易成本降低,充分發揮其優勢,使國家的補貼能夠早日落實,從而鼓勵各類投資者全面參與分布式光伏投資建設。
梁志鵬指出,在光伏發電的規模上來看,1.05億千瓦并不是一個上限,而是一個指導性的發展規模。如果分布式光伏發展市場環境轉變得比較快、進展得比較好,建設規模就會發展得大一些。另外對光伏發電的規模不應過于敏感,因為光伏發電的利用小時數比較低,在中部地區每千瓦每年只能發一千多度電,所以按照規模它只是火電1/4的發電量。“十三五”關注的重點是推進光伏的技術進步,加速成本下降,所以要把國家的補貼資金效益最大化,不是單純地擴大規模。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