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第一副主席蒂默曼斯8日表示,歐委會當天通過一份提案,擬將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措施延長18個月,并在未來逐步淘汰這些措施。
蒂默曼斯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太陽能對歐盟環境和氣候目標至關重要,考慮到成員國意見及歐盟內不同群體的利益等,歐委會提議延長反傾銷措施期限。
蒂默曼斯還表示,逐步淘汰反傾銷措施意在確保歐盟光伏產品生產商有時間適應新形勢,具體淘汰方式還有待與成員國進一步討論。
上述提案還需提交歐盟成員國進行表決。
歐盟委員會2013年12月起對進口的中國光伏產品征收最高64.9%的反傾銷稅和最高11.5%的反補貼稅,為期兩年,并于2015年年底延長一次。
今年1月,歐委會提議將“雙反”措施再度延長24個月。成員國投票支持繼續征收反補貼稅,但18個成員國投票反對將反傾銷措施延長24個月。
中國商務部此前表示,歐盟應盡快徹底終止光伏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使光伏市場恢復到正常狀態,真正實現雙方互利共贏。作為戰略合作伙伴和重要的貿易伙伴,中歐在諸多領域有著廣闊的合作前景,雙方應把更多的精力和關注放在合作上,共同為全球經濟增長和應對氣候變化創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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