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的情人節禮物?據華爾街日報中文網2月15日報道,昨日(14日),特朗普簽署廢除了金融改革法《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的部分條款。對此美國能源公司們歡呼雀躍。
多德-弗蘭克法案是針對08年美國金融危機提出,被認為是“大蕭條”以來最全面、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將成為與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Glass-Steagall Act,也稱作《1933年銀行法》,下使用后者)比肩的又一塊金融監管基石。
作為《多德-弗蘭克法案》的一部分,該條款名為《卡丹-盧格修正案》(Cardin-Lugar amendment),是2010年由前共和黨參議員理查德?盧格(Richard Lugar)和民主黨參議員本?卡丹(Ben Cardin)共同起草的。要求在美股上市的石油、天然氣、和采礦公司公開自己對外國政府支付金錢的細節。
全球前100大能源公司中有84家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也就意味著84家能源公司必須遵從這些規定。
《卡丹-盧格修正案》如果廢除,也算是為能源企業卸下了緊箍咒。
但是,能源企業們可能高興的太早了,雖然國會通過了法案廢除的條款,但是并不是徹底棄之不用。國會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必須找到新的方案來替代老的《卡丹-盧格修正案》。
為什么廢除?
美國政府聲稱,有些情況下,《多德-弗蘭克法》要求企業披露項目所在國禁止披露的信息或商業敏感信息;該法將使美國能源企業擔負不合理的合規成本,用可量化的效益難以證明這些成本的合理性;此外,如果外國競爭者無需遵守類似的規定,美國企業可能面臨競爭劣勢。
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CNBC)2月14日報道,美國最大的能源游說集團,美國石油組織(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對于法案的廢除表示歡迎。該組織認為,法案強迫美國公司公開一些商業機密,同時外國公司卻不必公開,這直接把美國的公司在競爭中置于不利的境地。
在上個月,共和黨眾議院議長麥卡錫(Kevin McCarthy)對華爾街日報透露了自己的對法案的態度。他說,“法案在美國公司身上強加了不合理的合規負擔(unreasonable compliance burden),使得美國在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境地。”
美國證監會不高興
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同意特朗普的做法。該條款的目標是解決美國公司在國外的腐敗問題。盧格在之前法案通過時認為:“我相信法案將會減少腐敗。因為消息的公開,外國媒體將會注意到自己政府和外國的公司的腐敗行為,從而引發社會的關注。”
但是現在特朗普廢除了法案,而推動法案通過的盧格卻成為了特朗普顧問團隊的一員。
同時,支持廢除法案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腳。據CNBC援引盧格和卡丹的研究發現,歐洲大型的能源公司如英國石油公司(British Petrol,BP)、道達爾(Total)、殼牌(Shell)和俄羅斯的石油巨頭們都必須上報自己付給外國政府的金額細節。《卡丹-盧格修正案》還要求一部分的中國和巴西公司也遵從美國的法律。
不過美國石油組織的說法和CNBC剛好相反,該組織認為《卡丹-盧格修正案》和歐洲的法律不同,歐洲人沒有要求自己的公司公開這些信息。
現在石油公司歡呼雀躍。但是SEC可不怎么高興。
在起草修正案的過程中,SEC認為歐洲和加拿大的規定和該修正案類似,只要符合了加拿大和歐洲的規定就一定能夠滿足美國的要求。
六位美國共和黨的參議員,在本月向美國SEC的代理主席皮沃瓦(Michael Piwowar)寫信表達自己對修正案的不滿。他們認為,美國公司被迫公開了外國公司不必公開的商業機密信息。但SEC 的回應認為,沒有一位參議員提供了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
在SEC所引用的能源行業信息公開網站Publish What You Pay的文件顯示,全球前100大能源公司中有84家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也就意味著他們必須遵從這些規定。
能源公司高興的太早了?
著名的反腐敗機構全球見證組織(Global Witness)資深律師米林(Zorka Milin)認為,現在能源公司歡呼實在是太早了點,廢除修正案可能意味著更多的麻煩而不是好處。
米林認為,因為國會要求SEC拿出替代方案而不是徹底棄之不用。為了和第一版的修正案表現出區別,第二版的法案將不會和歐洲與加拿大的法案相似,這樣能源公司將被迫適應兩種不同的法案,增加額外的成本。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