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黨政一把手親自帶領主抓農業副職、包村干部、扶貧辦主任、支書、村長對轄區內的學校、村部、敬老院、荒坡等進行逐村排查。
二是嚴格遵照“村級自愿,合理配置,貧困戶優先”的原則。優先利用各村學校、村部、衛生室等公共設施屋頂,村莊空閑地,且朝向正南方,無遮擋,距離10千伏電壓線不足1公里的要求選址。
三是經洛陽尚德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逐村核查、測量選址,最終初步選址7處,涉及6個行政村,可發展光伏發電村級電站建設1.1兆,預計收益除償還貸款投資借金外每年每戶可達3000元分紅預期。
四是針對光伏電站收益分配,廣泛召開村三委會議,嚴格按四議兩公開程序,保證采用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優先保證貧困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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