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副校長姜耀東提交了關于將《安全高效現代化礦井技術規范》(簡稱《規范》)列為煤炭先進產能評價依據的提案。
姜耀東認為,目前使用的《煤炭先進產能評價依據(暫行)》共20條,對先進產能從機械化程度、資源利用率、安全生產、能耗和環保、產品質量五個方面給出了指標界定,但在評價使用中存在一定弊端。
“如采用該標準評定的74處先進產能煤礦,主要位于開采技術條件較好的產煤省區,內蒙古(22處)、山西(18處)、陜西(13處),部分位于山東(7處)、寧夏(5處)、安徽(4處)、遼寧(2處),河南、江蘇、甘肅各1處。而其他產煤省區如河北、吉林、黑龍江、貴州、新疆、四川等不存在先進產能煤礦。可見標準無法在全國不同地區煤礦適用,局限性較大。”姜耀東說,國發〔2016〕7號文件明確,先進產能應體現工藝先進、生產效率高、資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強、環境保護水平高、單位產品能源消耗低的基本要求,而《規范》的研究制定與先進產能的要求一致,與國家文件精神相符。
據了解,《規范》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于2012年立項,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煤集團等單位承擔,內容包括地質勘查、開拓與開采、生產系統、災害防治系統、礦井信息化、生態及環境保護、職業健康七個方面。
“《規范》編制時間長、內容全、范圍廣,指導性與可操作性強,在行業已具有較高的認可度與知名度。”姜耀東說,“《規范》中對煤礦先進產能的要求不僅涵蓋了指標界定,也對煤礦建設、生產各環節提出要求,實現全過程、系統指導,引導煤礦達到先進產能,引導煤炭企業向集約、安全、高效、綠色方向發展。它較《煤炭先進產能評價依據(暫行)》更系統、完整,技術含量高、可操作性強,理念先進,實現了分區指導,建議由國家發改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聯合發布,將其列為煤炭先進產能評價依據,并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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