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檢察機關開展生態環保檢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實踐中仍存在許多不足。來自貴州的全國人大代表張國英建議,各級黨委、政府、人大要大力支持檢察機關開展生態環保檢察工作。
張國英說,檢察機關在開展生態環保檢察工作的實踐中,面臨不少問題,如生態環保檢察工作在開展中常常受到很多制約;檢察業務涉及偵查、批捕、起訴等業務工作,領域較廣,涉及行業單位較多,生態檢察干警業務能力不能適應新時期生態環保檢察工作需要;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兩法”銜接機制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為進一步支持檢察機關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工作,張國英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各級黨委、政府、人大對檢察機關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工作要大力支持和關心,減少檢察機關辦案阻力。
二是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完善工作機制。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會商重大疑難案件,研究解決生態環境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與公安機關、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部門相互通報執法辦案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增強打擊合力;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要聯合開展專項執法整治活動,依法嚴肅查辦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案件。
三是支持檢察機關認真開展生態環保領域行政公益訴訟試點工作。通過公益訴訟增強監督的剛性和強制力,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