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底山東省煤礦生產能力情況的公告
魯煤產能公告〔2017〕2號
按照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國能煤炭〔2013〕476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16年底山東省煤礦生產能力情況予以公告。截至2016年底,山東省生產煤礦120處,登記生產能力15437萬噸/年。
各煤礦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嚴禁向煤礦下達超能力的生產計劃和相關經濟指標;各生產煤礦必須嚴格按照登記公告的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嚴禁超能力生產,要在井口醒目位置公示煤礦生產能力、當月計劃和已完成產量、年度計劃和累計完成產量,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煤礦生產能力發生變化后,各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屬煤炭企業應及時向省煤炭局申請生產能力相關信息變更登記。
山東省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23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