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的債轉股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去年11月,山東能源集團與建設銀行簽署的210億元市場化債轉股協議,是全國煤炭行業首單市場化債轉股項目,也是迄今為止全國最大的一筆市場化債轉股項目,今年3月已有94.5億元到位。全部到位后,山東能源集團可節約財務費用支出10億元。山東能源的債轉股項目也揭開了山東國企通過“債轉股”方式去杠桿的序幕,山東黃金集團、山東高速、兗礦集團相繼展開了債轉股項目。
負債率高達76%,企業負重難行
2016年11月14日,建設銀行、山東省國資委、山東能源集團共同簽署了總規模210億元的市場化債轉股框架合作協議。這是山東省首單市場化債轉股項目,也是全國煤炭行業首單市場化債轉股項目,也是迄今為止全國最大的一筆市場化債轉股項目。到今年3月份,山東能源已有94.5億元到位。
山東能源集團2011年由省內6家煤炭企業組建成立后,長時間存在著歷史形成的資源質量差、產業小散弱、富余人員多、社會包袱重等“四大難題”。去年,煤炭市場低迷,煤炭企業經營困難,山東能源集團資金壓力巨大。山東能源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李位民介紹,去年初,山東能源集團年息成本5.5%有息負債金額達到120億元,集團財務負擔異常沉重,嚴重滯緩了企業改革發展步伐。在啟動債轉股之前,山東能源集團資產負債率高達76%。
正在山東能源集團尋找“去杠桿”、減低企業財務負擔辦法時,去年10月,國務院下發《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及《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支持有較好發展前景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渡過難關。兩份意見的出臺,拉開了煤企新一輪債轉股的大幕。
山東能源集團總經理助理、財務部長張廷玉告訴記者,山東能源集團與建行達成的市場化債轉股的基本方式是用新股還舊債。由建行吸納社會資本,通過設立產業基金,投資山東能源集團控股子公司股權、債權資產,用以歸還能源集團銀行貸款等有息負債。
根據簽訂的市場化債轉股方案,將分階段設立三只總規模210億元的基金,分別為150億元的“山東能源集團轉型發展基金”、30億元的“醫療健康基金”和30億元的“資本結構優化基金”,三只基金分階段、分別組織實施。
這次并非拉郎配
而是市場化的葷素搭配
今年的4月13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國資委總會計師沈瑩表示,下一步,國資委要加快推動中央企業戰略性重組,加快鋼鐵、煤炭、煤化工等板塊的專業化整合;在債轉股方面,國資委將加大力度推動符合條件的央企實施債轉股,積極穩妥地降杠桿。新一輪的“債轉股”已經揭開了序幕。
我國債轉股歷史始于上世紀90年代。1999年,為處理國有銀行居高不下的不良貸款,我國政府相繼成立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分別對口建行、中行、農行和工行四大國有銀行,將四大行1.4萬億壞賬剝離。
與1999年-2002年國務院為減輕國有企業財務負擔而實施的債轉股相比,山東能源集團與建設銀行實施的債轉股更具“市場化”特征。“這次的市場化債轉股名副其實,有別于明股實債的做法。”張廷玉介紹。
首先就是實施對象的市場化選擇。這次債轉股并非拉郎配,而是由建設銀行依據國家政策與山東能源集團自主協商確定,幾個市場主體之間形成了風險自擔、收益自享的相互關系。
與傳統債轉股不同的是,此次債轉股并非簡單把銀行持有的企業債務轉換為股權,資金的籌集完全是市場化籌集。入股哪些企業才符合雙方的利益,具體的入股價格定為多少合適,成為此次市場化債轉股的核心環節。
銀行當然是希望能入股發展前景和財務質量最好的子公司,不過這與母公司搞債轉股的初衷相悖。而母公司希望能“葷素搭配”,既有好的也有中等的子公司。而具體的入股價格也由市場確定。“所需資金價格主要依據市場形成的公允價格由山東能源集團與建設銀行各自履行相關程序后自主協商確定,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
最重要的是,這次債轉股協議也明確了銀行股權的退出機制。債轉股基金到期前,如果山東能源集團可以根據規劃完成上市,則山東能源集團轉型發展基金在二級市場退出。如果未能上市,則通過設定條件由山東能源集團負責回購或通過基金份額轉讓實現產品退出。
合理股權退出機制保障了銀行權益
據山東能源發布的2017年第一季度財務情況,一季度集團實現營業收入740億元,同比增收401億元,增幅達118.29%;實現實際經營利潤47億元,同比減虧增盈47.9億元;資產總額達到2950億元,實現了首季“開門紅”。
“市場化債轉股后,降低有息負債財務成本,企業是減負上陣。”李位民介紹。山東能源集團年息成本5.5%有息負債金額120億元,集團資金成本壓力巨大。而通過市場化債轉股,可降低集團融資成本,節約財務費用支出10億元。同時,市場化的債轉股后,將降低資產負債率,優化財務結構。全部資金投入后,可將山東能源集團資產負債率由當前的73%降至67%,負債率下降6個百分點,有助于防范債務風險。借助這次債轉股,可大幅提高企業生產經營能力,推動產業升級和企業轉型,促進現代企業制度完善。
李位民說,山東能源集團與建設銀行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合作,無論從對銀企雙方還是對社會,無論對當期還是對長遠,預期效果都比較樂觀,惠及各方,影響長遠。對建設銀行而言,在幫助山東能源集團降低杠桿率、改善經營狀況、提高盈利能力的同時,也可降低不良率,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對于銀行來說,合理的股權退出機制,保障了銀行的基本利益。”李位民說。債轉股基金投資年收益率為5.3%,建設銀行能夠獲得較高回報。到期后,債權部分能源集團將以綜合經營收入等為來源進行全額還款;股權部分將通過股權上市、股權轉讓或股東回購、基金份額轉讓等方式確保建設銀行退出。若未實現上市退出,將由山東能源集團全部回購。債轉股既可確保建設銀行獲得高額回報,也能實現銀行股權順利退出。
山東省已簽署多個債轉股項目
談到山東能源集團與建設銀行市場化債轉股合作成功的因素時,李位民歸結為三條:一是國家政策支持是根本前提。去年10月10日國務院出臺一系列文件,明確了降杠桿的總體思路,明晰了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的路徑方向,市場化債轉股完全契合了這一政策導向。而山東為推動債轉股工作,省國資委也組織召開了重點省屬國企債轉股座談會,對債轉股推進作了具體部署。
而最重要的是銀企求同存異、通力合作。“雖然山東能源部分子企業在煤炭市場連年低位運行的嚴峻形勢下,經營受到巨大挑戰。”李位民說,“但是,山東能源一方面在促進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另一方面培育壯大新興產業,轉型升級步履穩健,發展勢頭強勁,還是符合市場化債轉股條件的。”
建設銀行對山東能源集團進行了三個月的實地調研,包括了山東能源集團經營、財務、戰略等領域,還包括對整個煤炭行業的調研。正是看到了山東能源的發展潛力,山東能源集團才能與建設銀行達成合作共識。
建設銀行與山東能源集團的簽約令山東“債轉股”首單啟幕,而目前多家銀行已相繼在山東省內簽署多個債轉股項目。
2016年12月9日,工商銀行也與山東黃金集團簽署了《債轉股合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工商銀行將與山東黃金集團開展總規模約100億元的債轉股業務,預計可使企業杠桿率下降10%左右。
緊跟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步伐,2月9日,農業銀行與山東高速共同簽署債轉股合作框架協議,農業銀行將為山東高速集團提供300億元的股權融資規模。
2月12日,兗礦集團與工商銀行在濟南簽署支持兗礦國際化發展戰略合作協議,工商銀行向兗礦投資100億元人民幣,實施市場化債轉股;提供46億美元信貸,支持兗礦國際化發展。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