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政協副主席、河南省工商聯主席梁靜2017年全國兩會期間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光伏扶貧是實施科學扶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推進產業扶貧的一項有效措施,是國家實施精準扶貧十大工程之一,加大光伏扶貧政策落實力度意義重大。
“光伏扶貧,主要是通過光伏電站的投資、開發,為貧困農民帶來可靠的持續性收入。”梁靜委員告訴記者,在光照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因地制宜地開展光伏扶貧,既符合精準扶貧戰略,又符合國家清潔低碳能源發展戰略;既有利于擴大光伏發電市場,又有利于促進貧困人口穩定增收。
資料顯示,2014年10月,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了《關于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工作方案》,決定利用6年時間組織實施光伏扶貧工程,方案的出臺標志著光伏扶貧在我國正式走向軌道。2016年1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加快貧困地區能源開發建設推進脫貧攻堅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能源扶貧工作,落實包括精準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在內的六大重點任務,到2020年完成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光伏扶貧項目建設,實現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每年戶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標。同時,鼓勵光伏發電與種植、養殖業結合,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魚塘、大棚等農業設施,增加貧困人口收入。2016年4月,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又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指出在2020年之前,重點在前期開展試點的、光照條件較好的16個省471個縣的約3.5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以整村推進的方式,保障200萬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包括殘疾人)每年每戶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條件好的貧困地區可按照精準扶貧的要求,因地制宜推進實施。
“事實上,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動下,各地紛紛制定出臺了具體的配套措施,光伏扶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梁靜委員表示,目前,光伏扶貧工程發展前景良好,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及困難,主要集中表現在:
一是部分貧困地區由于配電網容量不足,無法滿足光伏發電扶貧項目的需要。貧困地區普遍用電負荷小,現有配電網設施結構薄弱、送電能力有限。一個擁有50戶貧困戶的貧困村,按每戶裝機容量5KW計算,總計需建設250KW分布式村級光伏電站。然而,目前大部分貧困村的配電容量在50-100KW之間,配電網容量無法支撐光伏扶貧項目的需求,影響光伏扶貧工作的具體落實。
二是光伏扶貧項目建設資金緊缺。光伏扶貧項目初始建設投入較大,目前光伏扶貧項目還沒有專項建設資金,項目主要資金來源有三個方面,一是已有的國家及地方政府扶貧基金和預算,二是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提供的貸款,三是企業捐贈。但已有的國家及地方政府扶貧基金入不敷出,貧困縣自身財政吃緊,無力承擔光伏扶貧項目配套款發放;受回款慢、收益低等因素制約,銀行不愿為光伏扶貧項目放貸,實際操作中手續繁雜;僅依靠企業捐贈,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和持續性不足。
三是光伏扶貧相關補貼政策,不能落實到位。光伏扶貧項目收益來源主要是售電收入,由電網企業按當地火電標桿價(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外加補貼電價構成。電價補貼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支付,但截至2016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基金已虧空超過550億元,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發放不及時已成業界常態。如果不能及時發放光伏扶貧項目電價補貼,將直接影響扶貧效果。
為了加大光伏扶貧政策落實力度,增強貧困地區群眾的政策獲得感,梁靜委員建議:
第一是國家電網在進行農網改造時,優先規劃扶貧項目所在地區配電網的增容與改造。推進貧困地區農網供電服務均等化,優先考慮提升扶貧開發重點縣、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供電服務,做好配電網增容與改造工作,解決貧困地區內農村用戶供電質量和供電可靠性問題,為光伏扶貧建設順利實施提供保障。
第二是加大對光伏扶貧項目政策性資金的統籌協調,加大對光伏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光伏扶貧項目政策資金及時落實到位并有效使用。
第三是綜合運用財政、金融等政策手段,積極支持光伏扶貧項目融資工作,統籌規劃,努力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切實滿足光伏扶貧項目建設的合理融資需求。
第四是加強部門協調,確保政府補貼款項及時落實到位。國家能源局要積極與財政及其他部門協調配合,互相監督,狠抓落實,務求實效,保障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位。
責任編輯: 李穎